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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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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主講人》
郭書琴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課程簡介】
民事訴訟法是規範如何實現私法權利之程序法,藉由民事訴訟法之學習,學生將了解經由哪些程序而得在法院主張權利。
- (1)因應未來國家考試,讓學生有整合運用程序法與實體法的能力。
- (2)建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理概念、嫻熟訴訟法的架構、立法目的與法條沿革。
- (3)增進同學分析解答法律問題的功力,以期能觸類旁通,打好民事法學習的基礎。
【購買注意事項】
- 1.本課程為上課實境錄製與收音,除了完整保留老師以提問互動引導學習思考的教學內容,同時會有現場的環境音,適合能接受此教學與錄製方式的讀者。
- 2.部分畫面因版權規範,僅提供聲音沒有影像。
課 程 網 要 | |
堂 次 | 講 綱 |
一、民訴制度基本構造 | 1、不同的紛爭,法律如何?何時介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各種民事紛爭解決手段之比較 |
二、紛爭解決手段之比較 | 1、不同紛爭類型、和解/調解/訴訟等不同民事紛爭解決手段之比較。 |
三、法院與管轄 | 1、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與「程序保障」:處分權主義、「通常」、「簡易」、與「小額」程序。Q:該使用哪種程序? |
四、當事人概論 | 1、誰可以起訴?——當事人概論、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 |
五、訴訟代理人、集團訴訟 | 1、打訴訟需要律師嗎?——訴訟代理人、律師強制主義採行與否之檢討。 |
六、法官闡明 | 1、訴訟法理vs非訟法理、程序法理交錯適用 |
七、聲明證據 | 1、法庭之戰?——言詞辯論與裁判 |
八、先程序後實體 | 1、專屬管轄與其他管轄不同之特性。 |
九、訴訟擔當 | 1、形式當事人與實質當事人分離之概念:訴訟擔當 |
十、多數當事人 | 1、民訴的二元兩難:訴訟經濟與個案正義 |
十一、被選定人與訴訟代理人 | 1、從卷宗、書記官工作實況,看民訴相關書狀法條和時間軸 |
十二、共同訴訟 | 1、解說公告曉示制度、總額裁判、不作為之訴。 |
十三、第三人程序保障 | 1、從公寓大厦管理委員會出發,複習共同訴訟 |
十四、上訴救濟 | 1、上訴救濟的目的與風險:當事人為何要上訴? |
十五、一事不再理 | 1、介紹訴訟參加之類型 |
十六、上訴不可分 | 1、督促程序之實例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