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王志嘉 三軍總醫院家庭暨社區醫學部 主治醫師
發表日期:2014/5/10(六)
影片長度:01:09:59
【學習目標】
‧瞭解醫學倫理與法律的臨床與教學面向
‧瞭解醫學倫理四原則以及四主題(四象限)法的內容與基本應用
‧瞭解醫學倫理與醫療法律在教學上的關係
‧瞭解法律體體系的三段論正以及醫學倫理與法律的價值判斷
‧從具體個案瞭解醫學倫理與醫療法律的教學應用
‧瞭解各類醫學倫理與醫療法律教學培育課程的優缺點與適用範圍
【簡介】
‧臺灣教授醫學倫理與法律的師資主要的來源有:「學有專精之教授主任級醫師」,包括:各領域專科醫師、醫學倫理暨人體試驗委員、以及醫學院倫理授課的老師等,此部分為主流;「法律學界專家」,如對醫療法律有興趣的法學教授、律師、檢察官、以及法官等;以及「兼具醫學及法律背景的醫師」。
‧本次演講,從五個面向討論如何在醫療職場教授醫學倫理與法律,包括:(一) 醫學倫理與法律的臨床與教學面向;(二) 醫療法律的教學方式- 基礎要件;(三) 小組討論進行方式與護照記載;(四) 醫學倫理與法律案例導向教學討論;以及(五) 案例導向教學討論的師資培育課程。
【議題介紹】
本次演講,從五個面向討論如何在醫療職場教授醫學倫理與法律,包括:(一) 醫學倫理與法律的臨床與教學面向;(二) 醫療法律的教學方式─基礎要件;(三) 小組討論進行方式與護照記載;(四) 醫學倫理與法律案例導向教學討論;以及(五) 案例導向教學討論的師資培育課程。
國內教授醫學倫理與法律的師資主要的來源有:「學有專精之教授主任級醫師」,包括:各領域專科醫師、醫學倫理暨人體試驗委員、以及醫學院倫理授課的老師等,此部分為主流;「法律學界專家」,如對醫療法律有興趣的法學教授、律師、檢察官、以及法官等;以及「兼具醫學及法律背景的醫師」。
無論如何教授醫療法律,首先要具備相關的基本知識,如醫療實務上常見的倫理與法律爭議、醫學倫理四原則(尊重自主、不傷害、行善、以及義原則)或四主題/四象限法(medical indications、patient preferences、quality of life、contextual features)、以及基本的醫療法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懲處與懲戒)。
具備基本知識後,通常可依下列幾個步驟進行:(1)視醫院教學任務的分配,針對自己專長選擇1-3個有興趣的主題;(2)針對欲教學的主題整理相關倫理議題,並找出與此主題相關的法律條文;(3)針對欲教授的主題,聽取相關醫療法律專題演講或研討會;(4)整理演講內容,以系統化方式進行教學,並鼓勵住院醫師、醫學生提問,透過提問更能瞭解問題所在;(5)教學後,再聽取一次相關主題醫療法律之演講。唯有透過如此方式,才能將醫療法律融入自己專業知識及倫理素養,才能整合醫學倫理與法律的教學。
在醫療職場中,常用來授課的主題包括:「病人自主性、告知後同意相關議題」、「臨終照護、善終、終止維生醫療議題」、「研究倫理與生物科技」、「病人不適當要求的處置」、「健保自費醫療的適法性」、「性別相關議題(生育自主權、職場性騷擾)」等。就學習紀錄部分,以FIDP(Fact、Issue、Discussion、Plan)的紀錄模式為佳,在討論部分可從醫學倫理原則,如四原則或四主題/四象限法切入,或是醫療法律的觀點切入,此部分可從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大法官會議)或衛生福利部(法令規章)等找到參考資料。
最後,為讓醫療職場各類醫事人員的教師,能夠教學相長,各醫院通常會舉辦各類師資培育課程,常用的方法有:「小組討論(小組討論暨綜合討論、小組討論暨案例評析)」、「醫療爭議案例辯論與仲裁」、「醫、法、病三方座談會」、「敘事醫學(關鍵事件報告)」等,其優缺點將於演講中說明。
【講綱】
一、醫學倫理與法律的臨床與教學面向-以「醫病關係」的臨床與教學面向為例
二、醫療法律的教學方式- 基礎要件
三、小組討論進行方式與護照記載
四、醫學倫理與法律案例導向教學討論
五、案例導向教學討論的師資培育課程
(一)小組討論
1.小組討論暨綜合討論
2.小組討論暨案例評析
(二)醫療爭議案例辯論與仲裁
(三)醫、法、病三方座談會
(四)敘事醫學(關鍵事件報告)-適合醫學院學生教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