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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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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
本書將最新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含2021年5月28日宣示的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號裁定),以及內政部歷年(含2020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說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尚論及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並建議與作者「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3版)」與「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2版)」二書,一併閱讀。本書此次改版,主要將2023年4月1日修正施行的日本民法納入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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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 |||||||||||||||||||||||||||||
四版序 三版序 二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 壹、共有的成本與效益/1 貳、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的規範意旨/3 參、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的規範意旨/6 第二章 多數共有人處分共有不動產權限之定性——處分權說或代理權說 壹、引 言/11 貳、是否為代理關係的判斷/14 參、宜採代理權說的理由/14 肆、不受處分權說或代理權說影響者/20 一、多數共有人通知他共有人的義務/20 二、第三人有信賴登記的可能性/20 三、共有人的稅費分擔/21 四、多數共有人有成立背信罪的可能性/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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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 |||||||||||||||||||||||||||||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紐澳研究組副召集人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月旦律評」學術編輯委員 .「財產法暨經濟法」期刊編輯委員 .「當代法律」當代主筆群 .華文商管教育認證組織(ACCBE)「不動產管理領域」認證審查委員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律師學院不動產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委員 .律師考試、司法官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命題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及京都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研究 主要得獎紀錄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科技部103~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10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108、109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9學年度教學創新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獨 著》 .承攬人抵押權(元照出版) .法定優先受償權(元照出版)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元照出版,3版)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4版)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2版) .不動產登記(元照出版) 《合 著》 .法律經濟學(五南出版) .中國民法(新學林出版)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元照出版) .共有關係法律問題研究(二):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元照出版)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元照出版) .租賃專題研究(二):買賣不破租賃、先買權與房地分離(元照出版)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探討(元照出版) .代位與詐害債權撤銷權(元照出版)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元照出版,2版) 研究方向 .民法、不動產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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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文 | |||||||||||||||||||||||||||||
四版序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在實務上的問題甚多,監察院於2022年10月4日公告的111內調0045調查報告,以及2023年3月16日公告的112司調0003調查報告,均與此有關。其中,前者尚引用並採納敝人關於「不動產登記機關就法定優先購買權之審查」的見解,糾正內政部。內政部亦正在研商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與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草案,最新修正草案條文尚未定案公告。 本書此次改版,主要將國內外最新法規(含2023年4月1日修正施行的日本民法)、修正草案、實務與學說見解納入探討。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生洪品毅協助筆者近期研究,在此一併致謝。 黃健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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