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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照: 法律學習.研究

法庭實錄:平冤懲惡——檢察官天職的法庭實踐者

法庭實錄:平冤懲惡——檢察官天職的法庭實踐者

【作 者】林志��
【書 號】 5T016PA
【出版社】 元照出版公司
【出 版】 2026/01
【版 次】 1
【ISBN/ISSN】978-626-369-394-4
【定 價】450 元
【特 價】428 元
試讀: 1
 
 
 簡介

  檢察官何以是最客觀的官署……因他負有平冤懲惡的天職

  作者為因陳水扁總統慶祝解嚴減刑,卻越減刑期越多的冤大頭受刑人聲請法院繼續審判,縮減了8年7個月又15日之刑期;更為含冤關了近19年的死刑犯聲請再審,而獲得無罪判決確定;也為保護乘客而莫名冤死的鐵路警察翻盤改判兇嫌有罪,平復了社會動盪不平的氛圍。「做個有溫度的檢察官」、「小不點的獄中淚」、「沒有贏家的逆轉勝」就是作者在法庭上實踐檢察官的天職的最佳案例。

  檢察官也可以柔情似水……因他論告而使法庭中的媽媽頓時淚如雨水

  「孩子!安息吧!」是臺南版的洪仲丘案件,雖早了1年發生,但未受重視。如早被重視,洪仲丘案件就不會發生。「媽媽,妳會後悔生了我嗎」、「法庭上媽媽的啜泣聲」、「再也抱不到的寶貝」、「爸媽的心頭肉」展現了檢察官法庭的溫情攻勢。

  檢察官法庭詰問技巧……磨劍31年終於出鞘

  作者不藏私,盡獻31年檢察官功力「審判長!不要殺了好奇的貓!」、「審判長!檢方認為被告不應認罪」、「被告!你自己跟法官說」、「大律師!員工守則借我一用」、「大律師!反詰問可以不用聽嗎」、「二百顆檳榔的懸案」、「不知道小姐」研讀完本書足讓嚮往從事刑事法庭工作的新進律師、檢察官,精進法庭詰問技巧。

 
 圖書目錄
序 言

Chapter 1 檢察官的天職──平冤
 做個有溫度的檢察官 3
 檢察官是被害人唯一的法庭發聲者 9
 小不點的獄中淚 10
 法庭上的冤與怨 27
 傻孩子的自白書 30
 趕走心魔的孩子 34
 檢察官!求你救救我的孩子 37

Chapter 2 檢察官的天職──懲惡
 失去徽章的檢察官 43
 縣長!你麥擱走啦! 57
 荊軻獻圖記 63
 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 67
 被雷擊中2次的強盜!喔不!3次 71
 沒有贏家的逆轉勝 76

Chapter 3 法庭上的親情
 變調的青春 85
 法庭上媽媽的啜泣聲 96
 孩子!安息吧! 101
 媽媽,妳會後悔生了我嗎? 111
 再也抱不到的寶貝 118
 爸媽的心頭肉 127

Chapter 4 法庭詰問與技巧
 被告,你自己對法官說! 133
 我在二審當檢察官的日子 138
 審判長!不要殺了好奇的貓 143
 審判長!檢方認為被告不應認罪 151
 地球,只有一個! 160
 大律師!員工守則借我一用 166
 夭壽喔!被告你到底吞了幾支鑷子? 170
 失憶的朋友 174
 天平上的法碼 180
 大律師,反詰問可以不用聽嗎? 188
 國軍的敵人在境外,不在部隊裡 194
 二百顆檳榔的懸案 197
 不知道小姐 201
 法官!檢察官都分不清楚了,小孩哪懂 205
 法官!被告就是洗車防制法的人頭 208
 調戲與猥褻的區分 211

Chapter 5 制度的創建
 公平正義監賽團 217
 臺南地區政風業務聯繫中心業務簡介 224

Chapter 6 諍言與真話
 仙杜瑞拉的玻璃鞋 233
 權責不符的防逃機制 235
 給羅部長的諍言 238
 新聞稿選輯 244
 部長,我有罪,準備好您的石頭 249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建言稿 250

 作者簡介
林志��

學 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民商法組研究所畢業

經 歷
.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32期結業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檢察官
.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連任二屆)
.法務部檢察官遴選委員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票選及指定各一屆)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檢察官票選委員
.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57、58期公訴講座
.第47、48、49、50期台南學習組兼任導師

 
 序 文

序 言

  民國79年我幸運得以低空飛過考上當年的乙種司法官特考,因為還在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民商法組研究所就學中,就選擇延緩2期再與配偶一起進入司法官學院前身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32期受訓。當年,內人剛生完老大做好月子,就與我一同進入司法官學院前身之司法官訓練所,接受1年6個月的職前訓練,司法官班32期(共102名學員)就成為夫妻二人永遠的印記。

  83年12月21日我以全班第75名分發到新竹地檢署擔任檢察官那一天起,歷經了新竹地檢、臺南地檢、雲林地檢、高檢署,最後落腳到臺南高分檢,終於在114年8月28日選擇退休回歸家庭,從來沒有離開檢察官這個工作,悠悠忽忽的,從民國82年進入司法官學院迄退休已過32個年頭了。

  司法官班32期也是首次讓學員依名次公開分發的首期,當年規則是3個名次為1序別,前2名為法官,3的倍數為檢察官,3個人間可以預先互換未來的工作。或許,是老天的眷顧,雖然成績不優異,但名次75名正好落在3的倍數,同一序別有一位女學員要跟我換檢察官序位,前後講了3次都被我委婉的告訴她,這是神選的職位,唯遵神的旨意難以更動。這樣的分發制度也造就了本期的一個特色,那年只要選擇擔任檢察官的女學員,到目前為止沒有1位申請轉任法官。

  92年刑事訴訟法大修,檢察官從偵查原野被叫回刑事法庭殿堂,我毅然棄戎從筆,嘗試將法庭活動化成一篇又一篇的小品,或投稿法務通訊,或投稿檢察官協會會刊,或單純在檢察官論壇立論,稍有分量遂集結成冊名曰法庭實錄,既無學說支持,也難比小說規模,用作司法官學員偵查及公訴入門研讀恰好!恰好!

  檢察官工作是辛苦的,也是多彩的,曾經為了追捕1位持槍擄走看診中婦產科醫師,並於勒贖過程中就加以殺害棄屍,更透過媒體狂言要再殺內政部及法務部部長的殺人犯,連夜與分局刑事組專案小組成員,像無頭蒼蠅一般的亂竄於臺南市街頭巷尾。曾經為了偵辦自己下屬貪瀆案,連續40幾個小時沒闔眼,直到聲押庭後見床躺平即睡著。曾經為了追訴在廣東佛山市大瀝鎮殺害5名被害人(其中有2名臺商)而逃回臺灣的3名被告,在兩岸完全斷絕交流的情形下(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堅苦卓絕的拜託民間團體協助,終在被告3人羈押期滿前,獲陸方公安機關善意回應,而以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身分,帶團遠赴澳門交接回國內第1宗境外證據,開啟了有關境外證據,就證據能力如何適用的最高法院刑事庭總會決議文。曾經為了防制職棒簽賭,組成了史上第1支以檢察官16人的監賽團,至今仍在臺南地檢持續運作中。

  在雲林地檢擔任主任檢察官時偵辦起訴了一位檢察官貪瀆案件,到高檢署時又翻盤了另一位也是貪瀆案的檢察官,對他們2位毫不愛惜國家授與檢察官的榮銜至為痛心疾首,遂寫成一篇「失去徽章的檢察官」。

  回臺南高分檢服務後,陸續為一位因陳水扁總統慶祝解嚴減刑,卻越減越刑期多的冤大頭受刑人聲請法院繼續審判;更為含冤關了近19年的死刑犯聲請再審;也為保護乘客而莫名冤死的鐵路警察翻盤改判兇嫌有罪,這三案也經黃檢察長同意列入臺南高分檢永遠保存之案卷。這三案,分別寫成「做個有溫度的檢察官」、「小不點的獄中淚」、「沒有贏家的逆轉勝」可為日後類似案例的教材。

  當蔡英文總統於105年就職演說中誓言從事司法改革,我遂於106年投入參選而當選由全國檢察官票選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檢察官票選5位代表委員之1,分配到第1討論群組內,當年自我介紹時即稱檢察官的天職為「平冤懲惡、濟弱扶傾」,這也是個人擔任檢察官終身奉行不悖的信條。

  最後來就本書略為簡介如后,書內文章大抵係我從在臺南地檢署擔任公訴檢察官開始投稿之文章,每遇好案例就於案件結案後,信手寫成公訴筆記並投稿於法務通訊,迨文章刊出時,常有來自各方長官來電稱許並鼓勵我續寫終成本書。因係陸續投稿故較無體系可依循,然為讓讀者能較好入手研讀,遂粗略分為六大類文章來排版。第1章主要講述檢察官的天職──平冤;第2章檢察官的天職──懲惡;第3章則為法庭上的親情篇,從文章內也可發現個人對每個案件講情說理甚於用法,論告時常使被害人母親當場哭泣不已,也因此獲得媽媽哭泣殺手之封號;第4章為法庭詰問與技巧篇,從中可看到公訴檢察官如何在法庭內布局,俾化防禦為攻擊之戰術運用;第5章為制度的創建,文中介紹了檢察官職棒監賽之濫觴,及政風聯繫中心之運作,並觸及環保結盟之緣起;第6章諍言與真話,或為對部長所寫的公開信;或為投稿報社對冒犯檢察官職務的人、事為點評;或以機關發言人身分捍衛檢察官名銜的新聞稿,期許自己以說真話的精神來發揮文章勸人醒世的功用。

  本書也收錄了一些可傳世的案例:如「小不點的獄中淚」是我為關了近19年的死刑犯聲請再審後平冤的案件;「做個有溫度的檢察官」則是為一個倒楣的受刑人聲請法院繼續審判,為他縮減了8年7個多月的刑期;「沒有贏家的逆轉勝」則為差點造成政權動盪的「嘉義殺警案」有個讓家屬及社會均可以勉強接受的結局;另「孩子!安息吧!」我稱為臺南版的洪仲丘案件,它比洪仲丘案件早了1年發生,但未受社會各界重視。前事不忘,後世之師,如果,那案件早被重視,或許洪仲丘案件就有可能不會發生,但歷史事件總是無情的一再發生。「失去徽章的檢察官」則可作為每位新進司法從業人員之借鏡與警惕。至於「臺南地區政風業務聯繫中心業務簡介」、「公平正義監賽團」等制度,迄今為止不僅仍在臺南地檢署持續運作中,更普及到全國各地檢署爭相仿效。除此之外,尚有諸多文章等待讀者細細品味,那是一位從業31年檢察官的心血結晶。

林志��
2025年11月寫於臺北古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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