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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百年之回顧與展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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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活動 | |||||||||||||||||||||||||||||||
| .採購季|全方位實務專案升級(202610) | |||||||||||||||||||||||||||||||
| 簡介 | |||||||||||||||||||||||||||||||
本書為「民法百年論壇」系列研討會的成果,並為「王寶輝法學論壇論文集」的先驅,涉及百年民法的歷史基礎與建構典範、法學方法與民法發展、學說與實務的對話、債法現代化與變遷、契約法的變遷、民法本土化議題、物權法的變遷、親屬繼承法的再造及民法與特別法的體系建構等主題。本論壇匯聚臺灣法學社群的研究動能,一方面回顧百年民法的歷史基礎、法學方法,藉以透視法典的靜態內涵;另一方面展望判例學說、法典現代化的方向,進而觀察民法的動態風貌,期能進行批判性超越,指引民法學向前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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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目錄 | |||||||||||||||||||||||||||||||
王序/王澤鑑
「民法百年論壇」成立緣由 論壇場次、地點及主講人一覽 【民法百年之回顧與展望】 •民法百年之回顧與展望/王澤鑑 壹、前 言/4 貳、民法百年的歷史基礎/5 參、社會變遷、民法修正與私法體系構成/15 肆、基本權利與民法──私法憲法化/24 伍、法學方法論與法釋義學:百年判例學說的發展/32 陸、民法百年未來的展望/53 柒、結語──為民法而奮鬥/55 【民法百年之歷史基礎】 •前民法典時期條理的言說與實踐──以大理院判例中的公序良俗為例/黃源盛 壹、引言──從兩則大理院的判例談起/60 貳、民國初期無民法典如何進行民事審判/63 參、清末民初公序良俗原則的立法形塑與司法轉型/76 肆、民初大理院公序良俗相關案例的類型化評析/85 伍、大理院關於公序良俗裁判的理論基礎及其思辨/94 陸、結 論/103 •因多源而多元的台灣民法/王泰升 壹、緒論:以人為主體的法律史研究/111 貳、台灣民法歷史基礎之一的日治時期民法/121 參、日治台灣民法的規範內涵/129 肆、正視作為舊國家法的日治台灣民法/145 伍、多元法律經驗在地匯合/168 陸、結論:反思壯闊如史詩般的台灣民法史/198 •百年回首,看民法典體系的選擇與遞變──大民法典模式的可行性評估/蘇永欽 壹、引 言/202 貳、從純淨體系到社會公平/204 參、從債物分流到債物合流/220 肆、大民法典模式落地臺灣?/248 伍、結 語/256 【法學方法與民法發展】 •比較法在民法解釋適用上的功能──百年變遷的觀察/許政賢 壹、前言──比較法與百年民法/262 貳、比較法在民法歷史上的發展/266 參、比較法在類型上的拓展/283 肆、比較法運用方式的演變/291 伍、未來展望/312 •再回頭是百年身──民法經濟分析的解釋論,以凶宅貶值之賠償為例/張永健 壹、導 論/316 貳、純粹經濟上損失/320 參、承租人代負責任/329 肆、結 論/331 【學說與實務的對話】 •環境公害民事賠償責任在臺灣侵權行為法體系理論及實務發展/魏大喨 壹、前 言/336 貳、環境法學與環境概念/340 參、環境法體系全貌/347 肆、環境法要素進入私法體系/356 伍、臺日環境公害一般侵權行為法解釋適用之比較/361 陸、環境權私權化與相對化/373 柒、民法第191條之3一般性危險責任登場/381 捌、代結論──民法典之永續發展/387 •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學說與實務的對話/陳忠五 壹、前 言/393 貳、學 說/399 參、實 務/425 肆、結 語/465 •給付概念在不當得利法上的發展/張譯文 壹、前 言/472 貳、不當得利法的百年變遷/473 參、發展中的給付型不當得利/493 肆、結 論/514 【債法現代化】 •以義務違反為中心之債務不履行體系/陳自強 壹、前 言/518 貳、德國債法之修正/520 參、義務違反與不履行之間/532 肆、結 語/547 •重大違約作為契約解除之事由──比較法的發展/陳聰富 壹、序 言/550 貳、解除權行使的效果與政策考量/551 參、英國法上重大違約之解除事由/556 肆、國際契約法文件/561 伍、德國新民法之解除權/574 陸、法國新民法之解除權/581 柒、我國法解除權之要件/586 捌、比較法的考察/596 玖、結 語/601 【契約法的變遷】 •誠信原則於民事法之百年發展/顏佑紘 壹、立法歷程與適用範圍/606 貳、應就個案建構案例類型以適用誠信原則/608 參、誠信原則之規範功能/609 肆、自規範功能建構誠信原則之案例類型/617 伍、結 論/649 •從三個緯度看我國締約上過失之發展──兼論再法典化/向明恩 壹、前 言/653 貳、個別性締約上過失規範模型之繼受(1911年至1945年)/657 參、一般性締約上過失責任之拓殖(1946年至1999年)/669 肆、從一般走向縮減之締約上過失責任立法例(2000年迄今)/680 伍、締約上過失責任再法典化之必要性?/702 陸、結 論/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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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
總主編/作者
王澤鑑 中央研究院院士、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作者(依文章發表順序排列) 黃源盛 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王泰升 台灣大學講座教授、終身榮譽國家講座 蘇永欽 政治大學講座教授 許政賢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永健 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院Clarke講座教授、Clarke東亞法中心主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 魏大喨 最高法院庭長 陳忠五 司法院大法官 張譯文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陳自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陳聰富 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顏佑紘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向明恩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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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 | |||||||||||||||||||||||||||||||
王 序 二十世紀初期,前清變法圖強,催生「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乃現行民法典(民國民法)的濫觴。嗣後政權更迭,「民國民律草案」(1926年)雖未施行,大理院審判仍未中斷。民國民法集先賢智慧,以二年光景制定完成,於1929年、1930年間起陸續公布,並自1945年起施行於臺灣,即將迎接民法之百歲誕辰。追本溯源,大清民律草案、民國民律草案,以及大理院裁判,實為民法百年之淵源根基! 民國民法採五編制,繼受德國民法,兼採瑞士民法、瑞士債務法,參酌日本民法,體系嚴謹分明,文字典雅優美,具有獨特風格,誠為先進法典。學說與實務共同探究民法原則及理論基礎,建立規範體系。學說與判例(裁判),衡情論理、詳實論證、尋求共識,在法之解釋適用,展現兼備良善與公平之智慧與藝術。 尤其為因應臺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科技及民主憲政改革的變遷,民國民法於百年內歷經32次修正,在立法、判例(裁判)、學說共同協力下,植基憲法基本權利的價值體系,汲取現代化的法律思潮,運用法學方法的創新思維,本諸個人自由、平等、人格尊嚴的核心理念,建構維護私法秩序及法治社會,開展新的風貌與特色,在此意義上,臺灣百年民法堪稱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的偉大法典! 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周俊吉先生,為尊崇恩師王寶輝教授,於 2024年間在中國文化大學設立「王寶輝法學講座」,樹立企業典範,傳為杏壇佳話。本人獲聘為首任講座教授,深感榮幸之餘,適值民法百年誕辰前夕,偕同民法學者共襄盛舉,為回顧現行民法典的歷史基礎、法學方法,展望判例(裁判)、學說、法典現代化的方向,因而成立「民法百年論壇」。現行民法典經過將近百年變遷,業已在臺灣社會的沃土中生根茁壯,內化於人民的法律生活及法律意識,建構體現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之規範秩序,形塑依循法治發展典範的社會,「民法百年論壇」旨在闡述此一猶如史詩般的動人故事。 「民法百年論壇」於二年期間共舉行12場研討會與2場專題演講,承蒙許多學者同心協力,法律學子踴躍參與,無論發表論文或交流討論,充分展現卓越才識與求知熱誠,令人敬佩與感動,在此深致謝忱!為使「王寶輝法學講座」的貢獻長久留存,特將參與學者經典大作集結付梓,展現臺灣法學對百年民法的影響。「民法百年論壇」得以順利舉行,周俊吉先生尊師重道,應居首功!信義公益基金會董事長林信和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許政賢院長、華岡法學基金會黃劍輝董事長,對於論壇規劃、各場活動或專書出版,始終全力支持,情深義重!關於論壇行政事務,文大法學院沈怡玟 助教及學生團隊,與元照出版公司編輯團隊,盡心盡力、備極辛勞,併致誠摯謝意! 民法百年是臺灣法制史上的盛事,「民法百年論壇」更是世紀一遇的創舉。回首往昔,展望未來,更應為臺灣民法及社會的進步、發展與繁榮而努力奮鬥!衷心感恩所有為民法形成發展奉獻心力的人!雖然世局變動、歲月流逝,仍能卑微工作,彰顯臺灣民法的精神及公義的榮光! 王澤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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