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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律評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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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月專題】信託法實務應用 .公益信託作為永續美好人生的實踐 【司律評台】 .論處累犯之程序 .法條間的體系解釋? .被害人取證偵查實務與釋字第789號之運作觀察/陳嘉義 【誰說法治】 .保單價值之強制執行 .律師應參與ESG之促進/張競文 .裁判憲法審查的實然與應然 .借鏡日本過勞新觀點 【律師智匯】 .企業工會發起人資格限制之爭議 .當「權利變換」遇上「協議合建」 編輯手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化趨勢,並為能引導信託業提升信託服務功能,發展配合民眾生活各面向需求之全方位信託業務,乃於2020年9月1日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推動計畫,期許信託業積極投入適當資源調整部門組織及培育專業人才,並透過整合機構內部資源對外跨業合作,改變以往過於偏重理財信託的現況。而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及社會環境之變化,信託業務亦須因應社會經濟發展情形及滿足客戶不同階段人生需求予以調整,金管會復於2022年9月29日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第二階段推動計畫,希望在前述信託2.0計畫所奠定之全方位信託業務發展基礎上,持續鼓勵及推動信託業發展與時俱進之信託服務。 承上,律師界近年來對於信託領域的發展相當重視,各項研討會、在職進修均持續舉辦,更積極促成律師在信託業跨產業結盟合作事項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信託法在實務運用上的現況如何?辦理過程中有何需要注意的?也是律師相當關切的部分,因此,本期特邀蔡苑宜律師、潘玉女前副局長、吳梓生律師針對不動產遺囑信託議題,透過案例來說明實務運作上的各項眉角;另特邀許兆慶律師撰文分析,針對意定信託與我國繼承法間之各項爭議(包含遺囑信託及生前信託規劃與特留分之爭議、信託期間與遺囑禁止分割期間之爭議等)詳細說明;又特邀楊譜諺律師以「展信社會福利公益信託」之設立為例,撰文介紹公益信託之特性與優點、設立及租稅優惠、設立流程等,相信必能使讀者對於公益信託有更完整的概念和理解。 司律評台部分,特邀雲林地院潘韋丞法官,針對論處累犯的程序撰文分享,並就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刑事大法庭裁定進行評析;另邀高雄地院王耀霆法官,從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768號裁定出發,針對民事訴訟法第538條第1項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第538條之1第1項之「緊急處置」,二者在聲請要件解釋上(尤其是緊急性)有何區別,並以體系解釋進行本件裁定評析;又邀桃園地檢署陳嘉義檢察官針對被害人取證偵查實務與釋字第789號之運作觀察撰文分享見解。以上大作皆涉及到實務上各項重要爭點,對爭議釐清極具參考價值。 副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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