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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律評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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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月專題】因應氣候變遷下之ESG及永續觀點 .臺灣邁向淨零重要戰略 .淺談歐盟CBAM制度之申報、憑證及排放量計算規範/劉至芳書籍 .企業的社會責任或法定義務? 【司律評台】 .兒童權利公約在臺灣家事事件審理程序之實踐 .實質適性犯在司法實務的運用 .如何判斷財報的實與不實 【誰說法治】 .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之修正評析 .長命百歲是祝福 .外籍勞工從事約定範圍外工作之不當得利 .論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通知行為(下)/葉俞亨文章 【律師智匯】 .商標聲明不專用制度 .國民法官案件中使用通譯之挑戰與建議/陳雨凡文章 .論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審議變更編定 編輯手札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臺灣已於2023年1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之修正,於修正通過後已屆一年之期間,環境部就相關子法已陸續公告,臺灣針對氣候變遷相關議題及實務之運作,也如火如荼的開展,有關「淨零」、「減碳」、「ESG」、「碳交易」、「碳權」等議題,儼然成為當今最火熱的顯學。 恰逢筆者剛參加完今年在阿拉伯聯合大國杜拜的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會議中針對全球為達成《巴黎協定》之氣候目標,今年有許多重要決議,包括「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全球盤點」、「擴大再生能源使用及節能目標」等,將影響全球淨零減碳政策及產業;以及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今年1月開始針對列管行業及品項須開始申報產品碳含量,並於2025年正式實行,將影響全球商品進口至歐盟境內之產業並發生重大衝擊。 有鑑於此,本期特別企劃:因應氣候變遷下之ESG及永續觀點,特邀有澤法律事務所劉至芳資深合夥律師,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制度之申報、憑證及排放量計算規範等重點作為介紹,使讀者能以最淺顯易懂之方式了解CBAM制度之內涵,並對未來受規範企業或商品應遵循何種義務部分,有更清楚的理解。此外,本期亦特邀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林柏辰律師,以CSR、ESG等商業概念為起點,並觀察從軟法到立法的不同發展面向與趨勢,探尋企業的社會責任或法定義務,從國際立法趨勢、制度沿革、比較法以及臺灣目前實務運作發展等,以深入淺出方式的介紹,使讀者更能直觀的理解目前ESG概念下之企業社會責任。最後,筆者本身因為對於再生能源、氣候變遷議題長期關注,並持續參與相關實務工作,並著重於實質減碳方法及科技等觀察,最近幾年實質減碳價值之工具:「氫能」,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產生溫室氣體或其他污染物質,被認為是可以取代傳統化石燃料的潔淨能源,因此氫能為全球先進國家重點發展之減碳科技之一,筆者介紹臺灣鄰近且具有發展氫能雄心之中國、日本及韓國有關氫能相關之法律,並分析臺灣建立氫能法制之基礎及未來展望,以期臺灣能在2050淨零目標之達成,能更順利之進行。 副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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