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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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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法學教室】 .由「裁判上重要性」進階至「重要關聯(性)」?/吳信華書籍影音文章 【法學思維導引】 .從日本判例看量的防衛過當中的一體化評價/曾文科書籍影音文章 【基礎講座】 民事訴訟法實務研習:第一講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書籍影音文章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臺北市政府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淺談工資 .刑事訴訟法鑑定章節之修正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選舉法制攸關民主制度之發展。釋憲實務上不乏對於選舉法規之審查案例。例如釋字第721號對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政黨票之5%門檻之合憲宣告;112年憲判字第11號對刑法處罰幽靈人口規定之合憲宣告。然而,112年憲判字第18號判決對於選罷法限制重新計票規定之違憲宣告,本期實務選編則對此憲法判決亦有簡要說明,以利讀者得以理解掌握爭點。近來關於受刑人請求於監所設置投票開所之暫時權利保護的案件。在行政訴訟中,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分別作出准予假處分與駁回假處分之裁定,因此受刑人繼而以法院裁定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司法院對此召開說明會,之後以112年憲裁字第146號不受理本件裁判憲法審查以及駁回暫時處分之聲請,使得該項爭議暫時告一段落,未來仍有待實體訴訟判決結果,始可知選舉權之保障與限制之憲法界限為何。 民事訴訟法為實現人民訴訟權,在實務上採取集中審理原則,是為了能有效迅速進行程序,使當事人實體權利能盡早實現。本期中,劉明生老師先對此原則理論加以梳理後,其次依據民事訴訟法,說明法院在程序中應如何適用相應規定為爭點整理與闡明,之後更以個別訴訟請求為案例說明。讀者透過本篇完整的架構與清晰的說明,應可充分理解集中審理原則之理論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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