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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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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裁判時報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假處分聲請之司法審查基準 .醫糾民事訴訟上援引外國法理之法學方法論 .董事之資訊請求權 .責任關係之認諾判決與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被架空的臨床專業裁量權 智匯觀點 .論第一審法院繫屬中向其他司法機關撤回告訴之效力/陳文貴書籍影音文章 月旦時論 .論程序判決及對其之裁判憲法審查 .再探公訴檢察官之求刑活動 實務法學 .刑事訴訟法類: 【編輯手札】 本期裁判時報公法欄位部分,傅玲靜教授特別針對最高行政法院一則重要裁定,涉及向法院提起宣告都市計畫無效,並聲請停止適用或執行都市計畫的暫時權利保護制度時,法院進行司法審查假處分聲請程序應考量之基準為何,從德國法借鑑比較之角度撰文深入討論,甚具重要實務參考價值。 民商法欄位部分,邱玟惠教授針對曾引起醫界及法界甚多關注、有關醫療過失舉證責任討論之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227號民事判決,於判決中援引包括美國法院之醫療過失認定基準、日本法院之相当程度可能性理論及德國法上之重大醫療瑕疵理論等比較法學理作為外國法理時,在法學方法論上應如何評價觀察,進行詳細分析。王志誠教授以一則最新的最高法院判決為對象,徵引學理與實務見解,深入剖析董事之資訊請求權的法理基礎、其行使時可請求查閱抄錄之資訊範圍、正當合理目的如何認定、資訊取得後之義務為何等重要疑義。李志峰教授、李泓律師則選擇一則高等法院的主導性案例,從歷史角度觀察聚焦討論被保險人於責任關係訴訟中為認諾而受敗訴判決確定後,受害第三人依保險法直接請求權規定訴請給付該金額時,保險人是否受該認諾判決所拘束之重要實務問題,均值得研讀。 刑事法欄位部分,劉邦揚教授評釋一則涉及最新醫療糾紛之最高法院判決,個案式地觀察在2018年修正醫療法第82條後,當前醫療過失之刑事判決實務究係如何認定有無逾越臨床專業裁量權,藉以反思該修正對於醫療過失之判斷實益。 在其他欄位,本期智匯觀點中陳文貴教授之「論第一審法院繫屬中向其他司法機關撤回告訴之效力」,月旦時論中花滿堂法官之「論程序判決及對其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1號部分評釋」、彭聖斐檢察官之「再探公訴檢察官之求刑活動——具體求刑之定義、目的及成功關鍵 」,以及實務法學欄位中蘇凱平教授梳理最新刑事訴訟法之裁判見解發展,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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