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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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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期試讀】
月旦講堂 .專家學者法律意見書之性質與適用 裁判時報 .奮進的Icarus:憲法法庭以裁判自創程序自主依據 .性平會調查報告的程序正義 .僱傭人之責任建構與受僱人執行職務之認定 .乳房囊腫與保前既存疾病 智匯觀點 月旦時論 .四探公訴檢察官之求刑活動(上) 實務法學 .刑法類: 【編輯手札】 本期月旦講堂,吳燦講座教授特別賜稿針對民國113年5月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增訂、專家學者就專業法律問題陳述所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從一則最新的最高法院裁判出發,參考具有「初步優位」性質之立法目的解釋,探究其私鑑定之法律性質及準用證據調查之適用程序,值得實務界關注。 裁判時報公法部分,石世豪教授撰稿評析當前我國憲法法庭大法官人數不足下,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及115年憲判字第1號兩判決引發之程序正當性爭議。特別是114年憲判字第1號宣告憲法訴訟法規範評議人數之門檻規定違憲,解析其所涉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權」之論爭,具有高度之憲法學術與憲政實務之參考意義。許育典教授則撰文評述一則關於校園性別事件具有里程碑意義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其所涉及性平會調查報告法律地位之難題,包括不服性平會調查認定結果而提起之訴願遭訴願審議機關認其非行政處分而不受理、性平會報告認定之事實法院有無職權調查義務等程序正義上之疑義。 民商法欄位部分,王怡蘋教授撰文評析最高法院一則最新裁判,檢討民法第188條規定法人僱用人對受僱人「執行職務」侵權應負連帶責任之概念內涵,暨其受到最高法院認定法人亦為民法第184條侵權主體後,二者條文適用之連動關係,並重新反思「執行職務」在比較法上之意涵,具有細膩之學理觀察。李志峰教授、程偉君博士生則從一則地方法院之指導性案例,探討被保險人投保前健康檢查發現之癌症,具外表可見之徵象而於客觀上不能諉為不知時,是否得認定為保險法第127條之保前既存疾病,其認定時點為何等難題,在保險理賠實務上具高度重要性。 在其他欄位,本期智匯觀點續刊李惠宗教授之「大專教師升等程序問題之研究(下)」,月旦時論刊登彭聖斐檢察官之「四探公訴檢察官之求刑活動(上)——一刀兩刃的量刑因子」,以及實務法學欄位中蔡聖偉教授梳理最新刑法之裁判見解發展,均具有實踐上之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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