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土地利用之典型態樣,厥為建築物之建造,而其涉及諸多法規。其中,建築法規定,建築物非經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建造;且建築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並以公告道路或現有巷道之境界線為建築線。於是建築行政上,設有申請指定建築線或現有巷道認定之程序。私有土地屬建築基地所面臨之公告道路或現有巷道者,其所有權人之土地利用權能即受限制;且因建築基地與公告道路或現有巷道之所有權人往往未必同一,致建築線指定衍生之巷道爭議頻仍。緣此,本講座重點擬闡述有關建築線指定制度及其所涉現有巷道爭議之問題癥結與關連法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