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俞沛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俞沛|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中醫科主任兼醫務秘書

【課程簡介】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見他人臉上有紅斑而給予苦藤粉供其服用,嗣後卻發生肝衰竭致死。此行為是否犯密醫罪,涉及密醫罪構成要件「醫療業務行為」之定義,然因法律未明文規定,迭經主管機關多次函釋,數十年來雖已為所有司法、行政機關及學說所沿用,然從醫療分工越趨細緻,其妥適性殊值商榷。此外,亦涉及中藥「藥食同源」之特性,及歷年來主管機關對中草藥管理之態度模糊,使相關問題更為複雜,造成司法機關認定之困擾。本次主題將以苦藤案判決為例,對密醫罪「醫療業務」之定義提出檢討,並對多年來中草藥管理之亂象進行評析。

【講綱】

  • 壹、苦藤案判決簡介
  • 貳、密醫罪構成要件中「醫療業務」定義之問題
  • 參、歷年來主管機關對中藥「藥食同源」之管理
  • 肆、使用中草藥與密醫罪「醫療業務」之綜合評析

  • 【適用對象】
  • 律師
  • 精神科醫師
  • 大學法律、醫學相關科系學生
  • 對此一議題有興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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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對於醫療糾紛之影響有效成分於藥食同源管理之法規適用用藥訴訟之發展藥事醫材法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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