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惠
內容簡介


  我國於2019年1月1日起與國際同步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IFRS16),取代原先適用之IAS17「租賃」及相關解釋規定。IFRS16重新定義租賃合約,有別於過去區分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之處理方式,除豁免情形外大部份之租賃將列報於資產負債表內,承租人須於資產負債表揭露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損益表則認列使用權資產之攤提及租賃負債之利息合計數為費用。

  IFRS16新準則對於使用營業租賃承租大型、昂貴資產的企業及營運據點眾多,以營業租賃大量承租店面者,均將造成衝擊,或其他有租賃交易的產業亦皆須依此準則改變其會計處理。所有企業有可能需要重新思考『租賃會計』,評估、辨識其影響。IFRS16提供許多初次適用之過渡選項及例外。

  另,為因應IFRS16之修訂,主管機關配合修訂之取得或處分資產準則相關議題,亦影響公司治理之運作。


主講人

陳昭惠 │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北所專業發展部資深經理

【講 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