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帆內容簡介
主講人
王士帆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刑事追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非謂為達事實認定之目的,即可不計代價、不擇手段、不問是非的取得證據或使用證據,以確保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實現」(106台上1161),證據禁止是刑事訴訟法的核心概念,構成刑事追訴的界線。但關於證據禁止的內涵,未必清晰可見。經過數年來整合,實務發展出穩定的證據禁止內涵。本講座擬分析臺灣法律與最高法院關鍵裁判,並輔以德國證據禁止理論,俾供學界及實務界參考。
【講 綱】案例思考「證據禁止」作為上位概念證據取得禁止與證據使用禁止之連動關係國家合法取證之證據使用禁止結論-案例擬答區塊鏈證據與雲端取證刑事證據能力判斷的案例研討數位證據的類型、爭執與盲點刑事再審程序新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