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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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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玩廣告事前限制?
【相關法條】
憲法第11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
【關鍵字】
日前一則電玩廣告內容含有性暗示的影像,引起國內知名身兼演員的吳姓導演在臉書發文痛批,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毫無把關機制;勵馨基金會也呼籲全民抵制。對此,NCC表示基於言論自由的保障,電視節目與電玩廣告不需要事前審核,但仍須遵守相關法規,如有妨害兒少身心健康或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可對播放的衛星電視頻道開罰20萬到200萬元罰鍰。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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