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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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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爾財報不實?兩派人馬各說各話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0條之1、公司法第185條、第211條第2項、第282條
【關鍵字】
國內電源供應商英格爾日前由獨立董事發出聲明,指控英格爾公司於第一季財報製作時,因天普公司倒債,造成英格爾負債已遠大於資產,理應聲請重整;但公司卻未將此載明於財報上,也未宣布重整之重大消息,恐有掏空公司42億、涉及財報不實等罪。然而英格爾董事會隨即發出聲明稿,指稱獨立董事未經過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即擅自與他公司締約處理普天公司的債務,該契約有重大損及股東權益事項,不列入董事會決議中。另公司財報已由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通過,且均未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也合法經會計核閱;普天公司的貨款仍須釐清責任,且金額僅為1200萬美元非獨董指稱42億。由於雙方各說各話,進一步的情形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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