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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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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捍公部門清廉、法務部擬增訂二罪名
【相關法條】
刑法第121條、第122條、貪污治罪條例
【關鍵字】
法務部日前發出新聞稿,表示為維護政府廉明形象、澄清吏治並提升國民對政府的信賴,對於反貪腐方向已研議多時,欲新增「影響力交易罪」以及「餽贈罪」。對於前者,主要是為了避免有權人士收取不正利益後,利用他對於特定公務員的影響力,影響公務員不正當行使公權力;後者則是因現行法因為罪責不輕,往往會限縮於有「對價關係」方構成貪汙等罪,而未來則擬以三萬元為上限,逾三萬元的部分縱使沒有對價關係,仍然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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