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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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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城股東惡鬥停業、消費者憂無法退費
【相關法條】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關鍵字】
台北市知名影城似因公司股東內鬥,導致正職主管、播放師皆因此離職,新進工讀生不熟悉操作導致播放機故障等原故,關閉數廳。近日網路流傳停業消息,並且未說明何時恢復營業,令消費者無所適從。許多消費者表示早已購買團購券,卻不知道未來能否繼續使用,深怕自身權益受侵害。消保官表示,若為團購券的部分已由銀行為履約保證,縱使不能使用或影城不退費,仍可向銀行請求給付。若是網路訂票的民眾,則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主張解約,但無罰則,需與業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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