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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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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要上課!高市首創戒酒課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
【關鍵字】
酒駕事件頻傳後,高雄司法與衛生單位聯合,將來在高雄酒駕被逮捕,檢察官將會考量個案情形,在適當的案件中透過附帶條件的緩起訴處分,要求酒駕嫌犯參加酒精解癮輔導團體課程及門診治療;民眾若不配合,則將會撤銷緩起訴,續行偵查或起訴。據橋頭地檢署指出,過往對於酒駕者的治療,都必須等到判決時裁定至相當處所施以禁戒處分,導致入獄人數眾多,戒癮課程也難以推行。這項計畫將於今年實施,將以未涉及傷害等刑事案件之酒駕累犯進行強制治療,希望能有成效並推廣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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