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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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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打獵錯認獵物、女友送醫不治
【相關法條】
刑法第14條、第276條
【關鍵字】
苗栗縣陳男與女友、堂弟一同前往山上打獵。陳男將車子停放後,獨自往深山上搜尋獵物。因深夜視線不佳,陳男只能利用目光反射尋找獵物;待其發現遠處有閃爍的眼睛,立刻瞄準開槍,未料打中了同行的女友。陳男一行人隨即下山姜女友送醫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表示,陳男一行人皆為原住民,平時有上山打獵的習慣;本次在車廂內查獲兩把無照的獵槍,全案依過失致死罪以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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