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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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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20年凶宅,法官認求償無理由
【相關法條】
民法第92條、第354條
【關鍵字】
住在彰化的劉姓女子向賴姓男子購買員林市透天厝一幢,劉姓女子曾在購屋契約書內詢問是否為凶宅,賴男勾選否。一年後劉女準備再出售時,仲介告知劉女該房屋20年前曾有紅衣女子上吊自殺,劉女憤而向賴男請求返還購屋款項,並向仲介求償230萬元。賴男則表示房子從父親那繼承而來,自己在台北工作並不知道有人自殺一事;但該里里長則出庭作證表示確有紅衣女子上吊自殺一事。不過地院法官則認為每個人對凶宅的接受度有異,且已經過20年居民逐漸淡忘,陸續也有人入住皆無異樣,因此認定賴女主張足以貶損市場交易價格具有瑕疵不足採。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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