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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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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活動 | |||||||||||||||||||||||||||||
| .2026開學季(202609) | |||||||||||||||||||||||||||||
| 簡介 | |||||||||||||||||||||||||||||
二○○八年四月施行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及之後的持續修正,象徵我國正式進入債務清理總體機制的現代化,破產法與公司法(公司重整)的相關改革進程亦將隨之而來。 基此,本書全新論文集收錄作者近年來對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公司法(公司重整)以及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提出之觀察/建議,供各界參酌。 最後,本書始終對我國新一代債務清理體制的發展,抱持積極樂觀的態度,並希冀從世界宏觀的角度,期許我國破產/重整制度的美麗新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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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目錄 | |||||||||||||||||||||||||||||
再版序
序 第一編 消費者破產/債務清理 第一章 「理性選擇」或「非理性選擇」?──論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二元選擇機制 壹、前 言/3 貳、理性選擇、非理性選擇與受限制選擇/6 參、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自由選擇機制/8 肆、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自二○○八年施行後之實務狀況/13 伍、清算不免責的時代意義/16 陸、奢侈浪費行為的再探討/19 柒、代結論──回到理性且真正自由選擇的康莊大道/23 第二章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十年發展之回顧與展望──兼論美國聯邦破產法當代發展之比較研究 壹、前 言/27 貳、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十年之發展/29 參、美國聯邦破產法十年之發展/37 肆、我國與美國消費者破產體制十年實證統計比較分析/56 伍、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體制未來觀察與建議/66 陸、結 論/71 第三章 論更生程序的「不能清償」──兼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六年度消債更字第二二三號裁定 壹、前 言/75 貳、破產法的「不能清償」/77 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不能清償之虞」/79 肆、更生程序的「不能清償之虞」vs.公司重整的「重建更生可能」/81 伍、「不能清償」理論的再建構──美國法制的參考/87 陸、結 論/91 第四章 論「建物價值」與「更生不能」──兼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六年度消債更字第一七二號民事裁定 壹、前 言/95 貳、「清算價值保障原則」的雙重意義/97 參、「不能清償」與「清算價值保障原則」/100 肆、「建物價值」與「債務總額」/106 伍、「更生不能」的再檢討──代結論/112 第五章 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三三條的「準」財力計算公式 壹、前 言/115 貳、美國聯邦破產法第707(b)條的財力計算公式/118 參、我國清算程序實務裁定評析/127 肆、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三三條的評價及再建議/139 伍、結 論/149 第六章 論「清算不免責」的再突破──兼論「奢侈行為」在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程序的應有地位 壹、前 言/153 貳、「奢侈行為」的時代意義──以「奢侈浪費」為討論核心/154 參、我國二○一二年修法前的狀況──實務上「清算不免責」的大量出現/156 肆、我國二○一二年修法後至二○一五年的現況──實務上「清算不免責」持續出現的意義及評價/160 伍、清算不免責的再突破──對「奢侈行為」規範的再建構/168 陸、結 論/172 第七章 論「未來收入」──從美國聯邦破產法角度兼論我國破產體制發展的關鍵下一步 壹、前 言/175 貳、「未來收入」在我國破產法上的定位/176 參、「未來收入」在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程序的定位/184 肆、「未來收入」在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程序的定位/196 伍、「未來收入」的總體布局/209 陸、結 論/218 第八章 論「不完全破產」──兼論最高法院一○八年度台抗字第八四六號民事裁定 壹、前 言/221 貳、本案事實、最高法院見解/222 參、臺灣法院實務傳統見解、聯合國立場/223 肆、破產法之公告、通知與協力義務/228 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立法精神/230 陸、結 論/233 第二編 企業再生/債務清理 第九章 日本民事再生法二十年之回顧和展望──以「企業再生」為探討核心 壹、前 言/237 貳、民事再生法的實施情況/240 參、帶給會社更生法的影響/244 肆、民事再生法、個人再生與企業再生/251 伍、結語及展望/253 第十章 論智慧財產權之出售及其授權契約在破產/重整程序上的處理──兼論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的國際破產視野 壹、前 言/261 貳、出售式重整中智慧財產權的出售/263 參、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在美國聯邦破產法上的處理/268 肆、智慧財產權在國際破產/重整程序上的保護/274 伍、結 論/285 第十一章論自願性重整──兼論對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重整章的幾點觀察與建議 壹、前 言/289 貳、美國聯邦破產法自願性重整制度的演進/293 參、自願性重整在美國的發展實踐/298 肆、聯合國破產法立法指南的自願性重整制度/315 伍、我國公司自願性重整實務現況分析/327 陸、自願性重整在我國的可有發展──從公司法角度出發/340 柒、自願性重整在我國的應有地位──從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出發/350 捌、結 論/361 第十二章論清算式重整──兼論債務清理法草案第二六一條的時代意義 壹、前 言/365 貳、清算式重整的蓬勃發展──以美國為首的新世代重整/367 參、出售式重整的快速興起──推波助瀾的巨大效果/378 肆、清算式重整三大類型的出現──承先啟後的關鍵/392 伍、清算式重整在我國的實踐──以歌林重整案為例/402 陸、清算式重整在我國的未來──對債務清理法草案的再期許/410 柒、結 論/420 附 錄/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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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
鄭有為
現 職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教授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企業再生研究中心主任 學 歷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博士(S.J.D.) 經 歷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 日本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訪問研究員 臺灣高等法院司法事務官專業課程講座 法官學院「消費者債務清理專題」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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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 | |||||||||||||||||||||||||||||
再版序 欣聞出版公司告知,本書第一版已銷售完畢,有再版的需求,實則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者在於這說明,在臺灣,仍有許多人關心破產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並願意投入其中,這股熱忱成就了初版的銷售,也凸顯了大家對於我國破產法制改革的期待與盼望。憂者在於再版時間稍許緊湊,但仍有新的發展在此可以先與讀者大眾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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