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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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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活動 | |||||||||||||||||||||||||||||
| .採購季|全方位實務專案升級(202610) | |||||||||||||||||||||||||||||
| 簡介 | |||||||||||||||||||||||||||||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多國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建議與作者「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該書一併閱讀。 本書本次改版主要增加探討登記效力的公法與私法交錯問題、借名登記近年實務發展(例如為掌控重劃會而借名登記、借名登記與工作物所有人責任、借名登記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及台日區分所有建物登記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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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目錄 | |||||||||||||||||||||||||||||
二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登記的客體 第一節 不動產的範圍/8 壹、實質違建/8 一、現 制/9 二、政 策/10 貳、建築物以外的工作物/13 一、現 制/13 二、政 策/15 第二節 不動產權利的範圍/18 壹、現 制/18 一、總 說/18 二、先買權的預告登記/20 三、土地參考資訊檔/24 貳、政 策/25 一、各國情形/26 二、本書分析/33 第三章 不動產登記的申請與登記原因標準用語 第一節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方式/41 壹、會同申請/41 貳、單獨申請/42 參、代理申請/43 肆、代位申請/43 一、總 說/43 二、代位行使登記請求權/44 伍、代為申請/49 陸、通信申請/50 柒、網路申請/50 第二節 不動產登記申請人是否應親自到場/51 第三節 登記原因標準用語/52 第四章 不動產登記的審查 第一節 我國實務與學說就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55 第二節 外國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以日本為主/59 第三節 本書分析/60 壹、對「土地登記規則僅規範程序,地政機關原則上僅能形式審查」的回應/61 貳、對「法定審查」一詞的回應/64 參、現實上登記機關的審查能力因不同的審查事項而有異/65 第五章 不動產登記效力的釐清 第一節 登記推定力/69 第二節 登記公信力/75 第三節 將不動產物權登記認係行政處分應釐清之處──以登記錯誤的行政處分效力為中心 壹、引 言/76 貳、不應一律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判斷行政處分是否無效/82 參、區分所有權登記錯誤的情形/85 一、實務有關見解及其呈現的問題/85 二、學說有關見解及其呈現的問題/86 三、本書見解/88 第六章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 第一節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有效性的檢討/91 壹、引 言/91 貳、脫法行為/97 參、借名登記與信託/100 一、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是否為信託/100 二、消極信託的效力/109 三、違法信託的效力/114 肆、我國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本身的效力/125 一、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原則上應屬無效/125 二、各種動機下的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效力分析/135 伍、小 結/150 第二節 不動產借名登記相關民事法律關係──以評析近年最高法院裁判為主/151 壹、引 言/151 貳、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原則上應屬無效/157 參、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相關民事法律關係的具體問題/159 一、為規避農地受讓人資格而借名登記/159 二、為掌控重劃會而借名登記/166 三、為規避信用不佳致無法貸款而借名登記/170 四、借名登記與房地是否原同屬一人所有/175 五、出名人擅自將借名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第三人/178 六、借名登記與工作物所有人責任/191 七、借名登記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97 第七章 美國不動產契據登記制與托崙斯登記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節 引言──我國不動產登記法制與美國法/203 第二節 美國不動產登記法制的闡述/209 壹、概 說/209 貳、契據登記制/210 一、總 說/210 二、租賃登記/214 參、托崙斯登記制/215 一、總 說/215 二、該制度的式微/217 肆、建物與土地在登記法制上的關係/221 伍、區分所有的登記/224 第三節 美國不動產登記法制的歸納、分析與啟示/227 壹、不動產登記制、登記申請人、公證與法律文化/227 貳、不動產登記制、登記簿編成、登記機關與登記審查/229 參、不動產登記客體的擴充/231 肆、建物登記與資訊/232 伍、不動產區分所有的登記/234 陸、不動產交易契約、權利書狀、交易金額與登記完畢時間點的精確記載/237 第八章 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 引 言/239 第二節 日本建物登記總說/242 第三節 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分析/244 壹、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總說/245 一、共通的登記事項/245 二、區分所有建物所屬之一棟建物的登記事項/246 三、基地權/246 四、建物的共用部分/246 貳、日本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的關係/249 一、區隔部分/250 二、專有部分內部的軀體部分/252 三、其他特定議題/252 第四節 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與我國現行法及草案的比較/254 壹、專有部分/254 一、專有部分範圍的學說/255 二、附屬建物的概念/256 三、專有部分的登記/258 貳、共有部分/267 一、總 說/268 二、法定停車位是否應登記/271 第九章 結 論 壹、不動產登記的客體/277 貳、不動產登記的審查/278 參、不動產登記效力的釐清/278 肆、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279 伍、美國不動產契據登記制與托崙斯登記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282 陸、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比較研究/284 附錄一 The System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Recordation in Taiwan──A Comparison with Australia/287 附錄二 美國紐約州不動產法第12章(New York Real Property Law- ARTICLE 12, REGISTERING TITLE TO REAL PROPERTY)中譯/313 參考文獻/407 索 引/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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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任教授兼學術委員會召集人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損害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台灣法學」期刊編輯委員暨執行編輯 .「不動產登記」期刊編輯委員 .「當代法律」當代主筆群 .華文商管教育認證組織(ACCBE)「不動產管理領域」認證審查委員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國立臺北大學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紐澳研究組副召集人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律師學院不動產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國家考試召集人、典試委員 .法官學院講座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112年傑出校友 .「月旦律評」學術編輯委員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 .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招聘之外國人學者(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補助)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主要得獎紀錄 .中華民國第29屆地政貢獻獎(學術研究類)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103∼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14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108、109、113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9學年度教學創新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1.獨 著 .承攬人抵押權(元照出版) .法定優先受償權(元照出版,2版)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元照出版,3版)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4版)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4版) .不動產登記(元照出版,2版) .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元照出版) 2.合 著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元照出版) .共有關係法律問題研究(下)──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元照出版)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元照出版) .租賃專題研究(二):買賣不破租賃、先買權與房地分離(元照出版)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探討(元照出版) .代位與詐害債權撤銷權(元照出版) .民法債編精選判決評釋(元照出版) .民事理論與實務對話(一)(元照出版)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元照出版,2版)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註釋書(一)(二)(新學林出版) .中國民法(新學林出版) .法律經濟學(五南出版) 研究方向 .不動產私法、不動產登記、公寓大廈法制、民事財產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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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 | |||||||||||||||||||||||||||||
二版序 本書初版經王澤鑑院士、陳立夫講座教授、曾品傑教授、謝在全司法院前副院長、謝哲勝教授(依姓名筆畫排列)等法學及地政領域大師引用,給予敝人很大的鼓舞。 本書本次改版,除將最新修正法規納入探討、增加引用包含2026年在內的最新文獻外,主要大幅修改第三章、刪除原第六章「不動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補充性相關問題的檢討──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76號民事判決」(已改寫後置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六章),並將以下三文改寫後分別置於本書第五章第三節、第六章第二節與第八章: 黃健彰,「將不動產物權登記認係行政處分應釐清之處──以登記錯誤的行政處分效力為中心」,高雄律師會訊,第111-9/10期,頁47-52,2022年10月。 黃健彰,「不動產借名登記相關民事法律關係──以評析近年最高法院裁判為主」,民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裁判之理論實踐與民事法學之發展:孫森焱大法官紀念論文集,頁521-572,新學林,2025年6月。 黃健彰,「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比較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46期,頁1-43,2021年6月(TSSCI)。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李晴瑜課員提供若干改版建議、國立臺北大學研究生張善綸與許紘愷協助筆者近期研究,在此一併致謝。 另應說明者,在土地面積溢登的情形,行政處分是否有效、有無登記公示力、有無登記推定力、有無登記公信力等問題,因與買受人請求登記機關賠償的問題密切相關,故已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七章探討,而未置於本書。 黃健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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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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