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借名登記與違章建築是我國實務上難解的兩大習題,借明登記由於形式所有人與實質所有人不一致,易造成交易秩序的困擾;而違章建築,除影響居住品質、危害公共安全外,由於無法辦理保存登記,更造成民事交易上之障礙,此兩大難題正需要透過學界、實務的交流,尋找正確的解決管道。
內容包含:本講座從最高法院與學說角度論析借名登記契約之意義、性質、內部效力、外部效力與舉證責任,並介紹韓國「不動產實名登記法」作為我國法之參考;另外,從違章建築之意義、事實上處分權之創設與法律地位的學說爭論加以論述,並介紹韓國的習慣法物權,期能對此實務難題提供一個嶄新的思考方向。

【講  綱】
壹、認真看待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
 一、楔子:「勇哥炒房案」之震撼與反省
 二、再訪:最高法院與學說見解之基本論述
 三、啟發:韓國「不動產實名登記法」
 四、反思:貫徹有權處分說抑制不動產借名契約
貳、嚴格對待違章建築-特別思考將違章建築視為習慣法物權之可行性
 一、違章建築之意義
 二、事實上處分權之創設
 三、「事實上處分權」之法律地位
 四、「事實上處分權」之法律地位的學說爭論
 五、暫時結論:事實上處分權只能是事實上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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