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鑑定為五種法定證據方法之一,有別於其他證據,鑑定係以專門知識經驗為基準,並且使用科學方法,其證明力之強大,往往成為訴訟關鍵,因此鑑定人有科學審判官之稱號,然而,法院對於鑑定品質如何審查,甚至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一直欠缺有系統分析與反省,本次演講將從鑑定之提問出發,對於鑑定科學證據應有基本門檻提出說明,再從複數鑑定如何比較取捨優劣,以實務案例見解來說明,希望對於訴訟上鑑定證據方法之應用與理解有所釐清。

【主講人】

廖建瑜 │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

【引言及與談人】

吳志正 │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講 綱】
PART(1_4)
  •     前言
  • 02:11 法定證據方法
  • 05:02 鑑定證據種類
  • 07:59 鑑定證據之議題
  • 12:18 鑑定客體之取得
  • 37:21 鑑定人之資格
  • 40:35 未經法院委託之鑑定
  • 45:47 鑑定人資格

  • PART(2_4)
  •     鑑定經過
  • 15:01 鑑定與傳聞法則
  • 16:49 鑑定經過的意義

  • PART(3_4)
  • 00:00 量刑調查之鑑定
  • 09:54 鑑定是否有矯正教化可能性或再犯可能性
  •     鑑定之證明力強弱
  • 24:00 鑑定資料的搜集

  • PART(4_4)
  • 04:40 醫審會
  • 07:22 行車會
  • 11:53 死因鑑定的素材
  •     鑑定問題的提問
  • 13:59 鑑定之提問
  • 19:49 鑑定提問常見的問題
  • 23:39 案例分享
  • 28:33 鑑定方法之思考
  • 29:07 強制抽血分析方法
  • 29:41 鑑定過程之揭露
  • 30:13 鑑定報告之依據
  • 30:50 複數鑑定之思考
  • 32:24 結語
  • 33:15 交流討論Q&A
  • 免費試聽

    完整影音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