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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六講
地 點:民法物權六講只是探究物權法問題之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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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蔡明誠 │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講座教授

【專題簡介】
物權法作為民法體系的核心,長期以來有關物權之爭議問題,在實務與學界往往引發激烈討論。關於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之分離、物權行為無因性、占有請求權、時效取得、誠信原則等爭點,嘗試以比較法觀點,並探討其在判例與學理論交錯問題及其發展。
蔡明誠教授循序鋪陳六大主題,首先釐清物權請求權的規範及其請求權基礎,進而探討物權變動的特性及所有權歸屬,再延伸至區分所有、共有制度的適用爭議,並涵蓋用益物權與抵押權的實務操作。過程中除深入分析最高法院相關判決,如不動產登記效力、停車位使用權性質、抵押權之實行等核心案例外,亦融入比較法視野,參酌德日制度之特色,並提出對於臺灣物權法制的反思與展望。透過此架構,學習者不僅能建構完整知識體系,更能掌握制度運作與未來發展方向。
【講座特色】
1.請求權基礎與體系視角:
課程從請求權基礎出發,釐清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的差異,並透過「二重買賣」等經典案例,強化「一物一權」與物權絕對性的核心理念。該體系化訓練有助於避免片段式理解,培養縱覽民法規範整體的能力。
2.爭點拆解與架構建構:
講授過程展示如何以請求權基礎為軸心,逐層拆解爭點,並界定不同請求權間的適用範圍,如所有物或占有物之妨害除去或預防之防衛請求權與侵害權利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差異。學習者可藉此建立思維邏輯與層次感,提升法學思辨與解答能力。
3.案例導向與理論對話:
課程廣泛引用最高法院判決與司法院解釋,解析實務操作邏輯,再結合理論與比較法視野,對於請求權競合、物權變動等爭議提出深度評析,使學員同時掌握實務趨勢與學理脈絡。
4.比較法借鏡與制度反思:
課程也引介德國與日本的物權制度,說明異同之處與可資借鏡之處,並提出對臺灣制度的反思。這樣的安排,使學習者能跳脫單一法制視角,以多元觀點理解物權法的功能。
5.實務操作與制度發展:
除了條文與判例分析,課程亦強調制度在實務中的運作,如不動產登記效力、停車位使用權性質、抵押權之實行等核心議題。能從案例切入,理解制度如何在具體生活與交易中發揮作用。
6.前瞻視野與法制展望:
在課程結尾,蔡明誠教授引導學習者關注物權法未來的改革方向,並思考如何因應社會與經濟環境的變遷。透過前瞻性討論,學習者能夠不僅掌握現行規範,更具備洞察法制演變的能力。
| 課 程 簡 介 | |
| 講 次 | 講 綱 |
| 第一講:物權請求權基礎 |
2.無因管理之請求權 3.物上請求權 4.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 5.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6.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7.履行與抗辯 |
| 第二講:物權的特性與變動 |
2.物權行為無因性 3.準物權行為(準處分行為) 4.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分離原則 5.各論:物權之歸屬、類型與限定 6.直接支配權(積極物權)與排他權(消極排除他人干涉)─民法第765條 |
| 第三講:所有權歸屬與時效取得 |
2.添附 3.土地所有權之內容與特殊性及相鄰關係 4.優先承買權 |
| 第四講:區分所有與共有 |
2.分管契約與債權物權化 3.停車位使用權之性質 |
| 第五講:用益物權 |
2.用益物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 3.擔保物權概論 4.抵押權─定義、類型、效力及範圍 |
| 第六講:抵押權 |
2.最高限額抵押權 3.承攬法定抵押權 4.結語:物權法之展望與期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