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董保城 東吳大學法學院 客座教授兼任副校長
發表日期:2021/12/17(五)
講座名稱:從憲法保留探討我國國家賠償自己責任之建構
從醇化私法自治融入公法之學術生涯(試聽)-發言人:廖義男大法官
再論私有河川土地所有權之回復 —土地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適用之軌跡與現況(試聽)-發言人:陳立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