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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權利與證據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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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 |||||||||||||||||||||||||||||
本書以「深刻影響人民憲法權利的證據法則與刑事司法制度」為核心,具體探討法院如何運用「自由心證」始符合憲法要求?什麼是「憲法上的證據能力概念」?法院如何判斷法律專業以外的「鑑定證據」議題?對質詰問權和傳聞例外的價值衝突如何解決?「防止冤案發生」為什麼是憲法訴訟權的核心?刑事被告是否應享有「自行辯護」的憲法權利?將法庭審理程序透過媒體公開播送,可能衝擊哪些憲法價值?對於這些理論與實務上極為重要的議題,本書提出符合憲法意旨、證據法原理與司法實務需要的解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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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目錄 | |||||||||||||||||||||||||||||
序 第一編 憲法權利與證據法則的互動關係 第二章 自白與補強證據之證明力成反比?──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321號刑事判決 第三章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的證據能力判斷──兼論鑑定證據之證據能力判斷標準 第四章 檢訊中陳述之「證據能力」與「合法調查」──以最高法院102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皝儮穈�操作傳聞法則之影響為中心 第五章 「顯有不可信」或「較可信之特別情況」?論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的基礎法理與運用──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123號刑事判決
第七章 2018年刑事程序法回顧──刑事被告憲法上防禦權的新篇
第九章 權利或鐐銬?論刑事被告於強制辯護案件審判中之自行辯護權──兼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150號等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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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
蘇凱平
現 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 歷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士 經 歷 .執業律師 .法官學院講座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助理教授 .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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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 |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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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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