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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3年2月14日 影片長度:1小時約50分鐘
內容簡介
主講人
王韻茹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釋憲實務破除法院不入校門的基本立場,司法院大法官以訴訟權為依據,對學生因學校之公權力措施侵害其權益,廣開救濟大門。在教育領域中,突破特別權力關係發展主軸環繞於訴訟權之擴張,一開始限於各級學生之受教權受侵害時,得提起行政救濟(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而不及於基本權利受侵害。其次,擴大大學學生之其他基本權利受侵害時,得提起行政救濟(司法院釋字第684號)。最後,是擴大大學以外之學生的其他權利受侵害時,亦得提起行政救濟(司法院釋字第784號)。
以往學生之權利救濟往往以特別權力關係理論排除了權利救濟管道,亦排除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因此,揮別特別權力關係的意義,不只是在於法院大門之開啟,也要求立法者對於權利限制必須以法律加以規範。
本課程從釋憲實務案例解析出發,說明在教育領域中,特別權力關係之解構。繼而介紹在法制層面,對於學生權利救濟之重構為何,並以校園中的法律關係內容,分析教育權利與教育行政管制之關聯性。
【講綱】
特別權力關係之解構
釋憲實務裂解特別權力關係之實虛相
學生權利救濟管道之開放與限制
法制之重構
申訴再申訴制度之改革
權利救濟之有效性
校園內權利義務關係之再構可能性
多元法律關係之交錯
教育基本權利與教育高權之共生
比較法之借鏡
結語
延伸閱讀
行政救濟之實務聚焦,月旦法學教室編輯部,月旦法學教室 第231期。
從特別權力關係中解放的學生,許育典,月旦法學教室 第216期。
學生訴訟權的大躍進?──從具體爭議的「可司法性」評司法院釋字第784號解釋,李惠宗,月旦法學雜誌 第298期。
記過警告與學生權利救濟──花蓮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54號行政判決評析,李仁淼,裁判時報 第1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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