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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3年4月28日 影片長度:2小時約55分鐘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俞沛|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中醫科主任兼醫務秘書 
【課程簡介】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見他人臉上有紅斑而給予苦藤粉供其服用,嗣後卻發生肝衰竭致死。此行為是否犯密醫罪,涉及密醫罪構成要件「醫療業務行為」之定義,然因法律未明文規定,迭經主管機關多次函釋,數十年來雖已為所有司法、行政機關及學說所沿用,然從醫療分工越趨細緻,其妥適性殊值商榷。此外,亦涉及中藥「藥食同源」之特性,及歷年來主管機關對中草藥管理之態度模糊,使相關問題更為複雜,造成司法機關認定之困擾。本次主題將以苦藤案判決為例,對密醫罪「醫療業務」之定義提出檢討,並對多年來中草藥管理之亂象進行評析。
【講綱】
壹、苦藤案判決簡介
貳、密醫罪構成要件中「醫療業務」定義之問題
參、歷年來主管機關對中藥「藥食同源」之管理
肆、使用中草藥與密醫罪「醫療業務」之綜合評析
【適用對象】
律師
精神科醫師
大學法律、醫學相關科系學生
對此一議題有興趣者
延伸閱讀
苦藤粉案:密醫罪「醫療業務」定義之妥適性,陳俞沛,月旦醫事法報告 第76期。
實驗性檢測方法違反醫師法案:非醫事機構檢測結果 vs.執行醫療業務的界線,李孟軒、蔡雅雯,月旦醫事法報告 第69期。
掛名負責醫師與密醫連帶賠償案:借牌診所負責醫師責任,管靜怡,月旦醫事法報告 第62期。
非法執行醫療業務案:護理人員法第24條與密醫罪之關係,林秀敏,月旦醫事法報告 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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