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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醫療與法律──案例導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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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 |||||||||||||||||||||||||||||||||||
本書以醫學教育與醫療職場相關的「性別案例」為導向,整合「醫學倫理」、「醫事法律」、「醫學人文」與「醫學教育」等觀點出版為教科書,是繼2007年醫策會出版的「性別與健康教學指引」後的第二本醫學教育與醫療職場的教科書。本書共分為四大部分:「案例導向教學討論」,係提供學員主動學習動機,翻轉式教學;「性別專業與性別意識」,除生理與社會性別的知識外,更重視醫病溝通與同理心培養;「多元性別與友善性別、性病環境」,以宏觀視野介紹多元性別與性少數議題,培養全人照護的精神;「性別專論」,從司法判決案例,討論性別、醫療與法律,強調科際整合,提供有志於教學與研究者對話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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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 |||||||||||||||||||||||||||||||||||
推薦序/邱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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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 |||||||||||||||||||||||||||||||||||
王志嘉
學 歷 .臺灣大學醫學士(1990∼1997)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2002∼2006)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刑法組博士(2007∼2013) 現 職 .三軍總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2009.07∼) .國防醫學院醫學系&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2013.08∼)、部定助理教授(2014.06∼) .銘傳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2015.08∼) .衛生福利部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委員(2016.09∼)、生育事故救濟審議會委員(2013.07∼) .衛生福利部鼓勵醫療機構妥善處理生育事故、手術及麻醉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協同主持人(2015.05∼) .衛生福利部醫糾鑑定初鑑醫師(2013∼)、種子師資(2016∼) .臺北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委員(2015∼) .臺北地方法院醫療調解委員(2014∼) .臺北醫療網(北市衛生局主辦)「輔導醫療機構成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輔導訪查委員(2015∼) .北區醫療網(桃市衛生局主辦)「輔導醫療機構成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輔導訪查委員(2015∼)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1屆醫事法規委員會委員(2016.08∼)、醫事法律智庫第1∼4屆委員(2008.05∼)兼第2∼4屆副執行長 .臺北市醫師公會第16、17屆醫政法制委員會委員(2011.10∼)、第17屆編輯委員會委員 .台灣(原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第13屆秘書長、第14∼16屆理事(2010.07∼) .台灣醫事法學會第1∼3屆理事(2011.03∼) .台灣醫病和諧推廣協會第1屆常務理事(2014.01∼) .安寧緩和醫學會安寧緩和醫療聯合倫理委員會第8、9屆委員(2013.07∼) .台灣醫療繼續教育推廣學會病歷管理暨疾病分類委員會委員(2011.09∼) .教育部性別平等師資人才庫——實務領域師資(2009.12∼) .司法院法官學院「醫事案件」講座(2013∼)、「性別平權業務研習會」講座(2014∼) .考試院醫師國考典試委員(2014∼)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兼職 .人體試驗審議會委員兼執行秘書、醫學倫理審議會委員、松山分院醫學倫理審議會顧問委員 .醫療爭議關懷小組委員、院外醫療糾紛醫事鑑定工作小組委員 .PGY醫學倫理與法律小組委員、醫療品質小組委員 .教師發展中心教學資源組核心組員,兼醫學倫理與法律小組組長 .醫學系課程委員會委員、醫學系博雅教育組委員 .醫學系「醫學倫理及醫事法律課程」開課教師、「醫學人文講座課程」負責醫師 .國防醫學院「性別與健康研究室」委員、教學卓越計畫——「終身學習子計劃」協同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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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文 | |||||||||||||||||||||||||||||||||||
推薦序 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為因應性別議題逐漸受到重視,而且與一般醫學訓練所強調的全人照護精神結合,於2007年將40小時的基本課程中規畫至少2個小時的「性別與健康」課程,同時學員也必須學習期間完成一例與性別議題相關的報告,「性別與健康」的教學,成為醫學院校與醫療職場必備的課程與專業素養。 臺大醫學院醫學系 教授 推薦序 在各個領域推動性別主流化中,醫療體系是最容易被遺忘或忽視的領域。一方面是其專業知識門檻高,另一方面是社會上普遍著充斥「醫學中立、健康中性」的迷思。因此當醫界大老驕傲地說:「我們是以病人為中心,不分男女」時,我們都非常地焦慮,因為在這個領域裡,不論是臨床醫療或醫病互動關係,都和「有『性別』的身體」息息相關。如果看不到生/心理、社會/文化的性別差異對健康、醫療的影響,將導致不良的醫療事故(如:誤診、延誤就醫、性騷擾及侵犯隱私等)、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如:產檢及生產給付偏低等)、以及不當的健康政策(如:人工流產、結紮需要配偶同意等)。因此,醫療體系裡「性別」意識的提升非常的重要。 台灣女人連線 常務理事 推薦序 「醫療中的性別議題」隨著兩性平權、性別平等、多元性別、多元家庭、性別友善醫療……等觀念的發展與受到重視,而在台灣醫學界成為醫學生教育、醫師繼續教育、醫院評鑑、醫學教育評鑑……等之重要項目。而「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更規定,醫師執業應接受之繼續教育課程包括一、醫學課程。二、醫學倫理。三、醫療相關法規。四、醫療品質。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足見性別議題在台灣醫界受到重視的程度。然而儘管醫學教育及醫療人權之觀念與法規進步,現實狀況中教育訓練所需之師資與教材則未必能跟得上腳步。在醫師繼續教育辦法修訂之初,的確出現教師、教材、課程內容不足與水準參差不齊之現象,並且學分不易取得。各醫學會與醫師公會都要煞費苦心安排,尋覓合格的講師,方能在課程送審後經過評定核可而順利授課,最終達到法令之要求,使實務跟上理想。 臺大醫學院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推薦序 「醫生也不是神。」這是我罹患癌症朋友在治療過程病情不如醫師預計順遂時的感受。這心聲雖發自病人立場在安慰自己接受疾病不善的發展,但更重要的是,在醫師立場應該要面對醫術的有限性,坦承告知病人,才能減低醫療糾紛。另外,病人權益日益越重,醫病關係從傳統的威權走向平等,病人性別議題從單一異性戀走到LGBT(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多元性別,醫師在告知或檢查病情時,需要有性別敏感度,不然可能無知地侵犯病人的隱私與權益,引發刑事責任。醫院的職場性騷擾,從醫療人員內部的騷擾增加到病人騷擾護理人員或醫師。性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篩檢醫師應如何告知才不會侵犯病人隱私權。以上問題都需要同時兼有醫療、法律與性別專業的才能提供周延的建議。王志嘉醫師便是一位集醫療、性別、法律專業為一身的最佳專業人才。 國防醫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推薦序 醫學無法、也不得脫離人的處境,而交錯在醫學進展歷程以及醫療現場當中的,除開醫學當下知識與技術的開通,種種社會情境的有形、無形規範,也左右著醫療實務的施作。其中,外顯而框架規訓的法律,以及內隱而刻板不自覺的性別,兩者時而浮現地影響著醫療工作的操作。法律條文透過抽象原則的指導性規範,性別則是慣習般地理所當然行事,前者讓醫事人員苦於按照條文卻困難於對照臨床狀況,後者卻也使得醫事人員不自知於慣常價值態度的不足,二者均為台灣醫療社群在二十一世紀所面對的挑戰之一,更何況法律、性別交織於醫學操而呈現的複雜抽象。 醫師/教育學博士 自 序 「無心插柳、柳成蔭」——「無心插柳」,是我投入醫療職場性別教學與研究的最佳寫照。2007年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將「性別與健康」議題,納入必修課程,由於具有醫學倫理與法律的專業與教學經驗,被醫院委以「性別與健康」的教學任務,對於性別議題一知半解的我,僅能先以「家庭暴力」、「生育自主權」為題進行教學,並在有感於性別專業與意識的不足,開始研讀相關資料,教學相長,逐漸導入「職場、醫病性騷擾」、「性別與溝通」、以及「性別與醫糾」等課程,性別與健康的教學才開始步上軌道。 王志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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