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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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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 裁判時報 ●勞動派遣關係中之雇主性騷擾防治責任 ──臺北地方法院一○一年勞訴字第一二六號民事判決評釋/鄭津津/5 ●信賴損害之賠償可作為債務不履行的法律效果? ──由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四年度智上字第五號民事判決談起/葉新民/16 ●監察人對董事自我交易之代表權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七二號民事判決評析/洪秀芬/28 ●證券交易法第一五五條沖洗買賣之認定 ──評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三四四八號刑事判決/郭大維/40 ●起訴事實與判決範圍 ──臺灣高等法院一○二年度上訴字第六四號刑事判決評釋/呂丁旺/54 雙評釋義 ●淺析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之定位/許政賢/63 ●違章建築物所有人及受讓人之財產權保障/魏大喨/74 法界觀點 ●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間接識別/邱忠義/95 ●健保就醫資料之個資保護與合理利用之調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二年度訴字第三六號判決探討/劉邦繡/104 ●初探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殊侵權行為要件/伍偉華/115 ●個資法所保護個人資料之範圍界定 ──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三年度北小字第一三六○號小額民事判決/徐仕瑋/123 ●「電信業者別」能否揭露?個人資料保護與公共利益維護不能兼顧? ──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一○三年度北小字第一三六○號民事判決/林家慶/139 裁判選輯/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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