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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15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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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裁判時報 •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及處理 •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之人民團體因適用政府採購法而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民事大法庭裁定選評之二:「掛號郵件製作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案 •徘徊在除外條款與特約條款之間 •最高法院運用經驗法則對國民法官法上訴審之啟示 智匯觀點 •民事和解契約作為行政訴訟先決問題之審理模式(上) 月旦時論 法律大數據 •老人扶養費請求事件之實證研究/謝天懷、賴俊穎、黃詩淳書籍影音文章 實務法學 •刑法類 法苑、法觀 【編輯手札】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黃俊杰教授針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3號關於黨產條例規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與認定案,所涉及之法律規定、適用爭議,從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之角度提出評釋與建議,對此一引起社會諸多討論之憲法與法律爭議進行深入剖析,具有啟示性!陳錫平博士則從一則最高行政法院有關招標機關縣農會發函追繳押標金之性質之判決,評析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之人民團體是否因適用政府採購法而成為受託行使公權力團體之爭議,從德國法行政私法理論重新釐清我國的雙階理論。 民商法欄位部分,吳從周教授撰稿選評最高法院大法庭關於「掛號郵件製作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案之裁定,討論有關表意人將其意思表示以書面掛號郵寄,郵務機關因不獲會晤而製作招領通知單通知相對人領取,是否發生意思表示到達之效力的重要實務爭議。葉啟洲教授則對於最高法院判決對於員工保證保險條款約定全有全無之理賠難題,從德國法探討除外條款與特約條款之意義、區分實益與標準,暨不真正義務之運用,提出解決之可能,值得研讀。 在刑事法欄位部分,蘇凱平教授針對即將上路之國民法官法,撰稿分析如何將最高法院在刑事訴訟法上運用經驗法則之標準累積,補充協調國民法官法上訴審審理程序。 在其他欄位,本期智匯觀點中劉宗德教授針對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間關於勞務契約締結爭議之行政法院裁判,賜稿精闢分析「民事和解契約作為行政訴訟先決問題之審理模式」、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的「精神障礙對死刑判決之影響」、法律大數據中黃詩淳教授等「老人扶養費請求事件之實證研究」,以及實務法學欄位中蔡聖偉教授詳細整理解說最新刑法之實務裁判見解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多餘的公訴人」、楊智守法官的「誰該向誰道歉?」,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及處理、最高法院運用經驗法則對國民法官法上訴審之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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