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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2/01 |
修法通過強化健康食品標示
【相關法條】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3條
【爭點】
市面健康食品標示不清,立法院於2017年12月29日三讀通過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要求強化健康食品的標示,其中包含品名;內容物名稱;混合兩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依成分高低分別標示、警示標語等。食藥署指出,目前對於健康食品的管理,是採取上市前審查制度,未來將依新修法的要求,加強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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