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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9/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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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飲財報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書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第36條
【關鍵字】
依照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但在四月初,飲料大廠大飲的財務報告竟由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書,引起市場譁然,證交所也命大飲召開重大消息說明會。但大飲在說明會中,仍無法解釋為何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書。據報導大飲財報問題在於會計師無法取得「大飲與關係人間的不動產交易」的查核證據,大飲恐有掏空嫌疑。最終證交所決定將大飲的股票停止買賣,而檢調單位也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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