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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0/04/23

專利權均等侵害與禁反言法則之例外

均等侵害的認定實質上是擴大了文義侵害的範圍,雖達到專利權保護之衡平,但可能對於申請專利範圍所表彰之專利權公示性,有所影響,增加了第三人遵循「不侵害專利權」相關義務之成本;故學說、實務上有「專利審查禁反言」之抗辯,作為均等侵害之例外,問題係「專利審查禁反言」有無例外,也就是「均等侵害」有無例外之例外?沈宗倫教授舉出實例,並闡釋專利權侵害與抗辯之相關概念,釐清專利審查禁反言之功能與界限。




一、專利權之範圍與侵害

(一)申請專利範圍為專利權之邊界

專利權之行使範圍,是以申請專利範圍為其邊界。雖申請專利範圍之任一請求項均以文字記載相關發明的技術內容,但為確保專利權之公示性,須以法律虛擬從業者之觀點為準,以其解釋申請專利範圍之客觀結果,作為專利法所認可之專利權範圍。本例,甲本於其專利P1……

(二)專利權均等侵害之法理基礎

一般而言,未經專利權人之同意而實施專利相關發明內容,即構成專利權之文義侵害(literal infringement)。文義侵害是以請求項之技術整體評價而論,是故,侵害之判斷有全要件原則之適用。然而,請求項之全要件原則,常為專利權侵害者所規避,亦即於實施系爭專利之發明時,刻意選擇請求項其中一個或多個發明評價有限之要件,加以置換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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