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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0/06/25

密碼資產的興起與金融監理機關之職能變革

過往的價值傳遞體系造就了中心化金融,但2008年金融危機突顯了這套中心化管理模式的弊病,故比特幣等密碼資產等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開始興起,而過往國際組織的研究多集中在「哪些面向需要被監理?及可以如何監理?」,但較少觸及監理機關自身的監理職能,是否以及如何變革?

因此,臧正運教授在本文將探討監理機關究竟應該如何進行職能變革,首先,將透過理論框架分析密碼資產興起所帶來的監理挑戰與機遇,並梳理對於監理機關的啟示與意涵,再擇要彙整密碼資產在國際及我國的重要發展趨勢與監理現況,最後提出金融監理機關職能變革之思考。


緒論

價值傳遞(value transmission)是人類社會賴以運作的基礎,亦是建構當代商業的根基。透過價值傳遞的過程,人類用自身所有或可支配之事物,與他人交易自身所無但所欲之事物。這樣反覆、交錯、頻繁且在不同群體中所運行的價值傳遞過程,建構了市場,也建構了經濟體。價值傳遞要能有效運行,有幾個關鍵的條件:首先,交易主體間必須有需求(demand),並且擁有一個讓他人得知自身需求,以及一個讓自身得知他人需求的渠道(channel)。其次,交易主體間需要存
在信任(trust)關係,以確保對方能依照符合自身期待的方式履行雙方對交易的安排。此種信任關係,通常植基於「當下的實據」以及「未來的憑信」。

舉例而言,用現金購買骨董,雙方的信任係基於「當下的實據」,因為你拿出現金,而我拿出骨董,交易在雙方交付的瞬間完成。這個「實據」往往是交易主體都認可而且可以輕易辨別真偽的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有時候信任則植基於「未來的憑信」,比方我用支票跟你購買骨董,你基於拿到的支票,相信銀行會在見票時兌兑付上面所載示的金額,這類「憑信」也是交易主體所認可,並相信在未來能夠兌現的確據。不論是當下的實據或是未來的憑信,交易主體之所以對其存有廣泛而不需特別查證的認可(recognition),通常是因為政府與法制對這些媒介的擔保,換言之,政府、法律或是受法律所認可的第三方(如銀行),在市面上供給這些「信任媒介」(medium of trust),讓價值傳遞得以順暢進行。最後,價值傳遞運行需要可靠無誤的「記憶供給」(supply of reliable memory),幫助所有交易主體維繫「共同的記憶」,降低價值傳遞過程中的查證與交易成本,並可以很快地再進行下一次的價值傳遞。這些記憶體系可能是某種產權的登記制度,也可能政府維運的基礎設施,更可能是受政府監管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為其往來客戶所管理的帳本(ledger)。

要言之,讓價值傳遞得以有效率運作的三大要件,分別是「交換需求資訊的渠道」、「廣受人們認可的信任媒介」以及「可靠無誤的記憶供給」。這些要件在人類社群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可以由部落宗族,透過權威與集體記憶加以實踐,然而在人類社群規模較大的情形下,通常便是由政府,透過制定法律規範以及授權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第三方來予以實現。換言之,有效的價值傳遞,基本上是透過所謂的「中心化管理模式」而實現。

然而,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與網路時代的到來,人類社會的價值傳遞往往發生於「虛擬」(virtual)的情境之中,這使得上述要件的維持變得複雜與困難。首先,網際網路使得交換需求資訊的公告與分享變得非常容易,但也增添了資訊的複雜度以及真實性的查證難度;其次,虛擬情境下的信任媒介,由於很難以「實據」作為信任媒介,往往需要仰賴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如第三方支付業者或銀行)擔任中介者,提供交易主體未來的憑信,這類中介服務往往對交易主體而言,意味著較高的成本與不便;最後,記憶的供給在價值傳遞的虛擬情境下,往往會以電子的方式維繫與更新帳本,且交易主體未必能夠對於帳本的正確性及完整性進行即時的查核與更正,而產生更多潛在的問題。這些虛擬情境下的價值傳遞,截至分散式帳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簡稱「DLT」或俗稱的「區塊鏈」技術)問世盛行以前,仍然憑藉著相對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賴以維運。因此,受政府監管的中介機構,便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他們一方面掌握了需求資訊共享交換的「資訊流」,一方面也扮演讓信任媒介得以順暢傳遞的「金流」管理角色,甚至於擔任上述資訊流與金流歷程的紀錄者,成為虛擬價值傳遞下的重要記憶供給者。(本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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