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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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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親子關係」確認訴訟之爭議導讀
主講:李太正 | 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
● 文章問題意識
本文李老師主要透過一則家事事件所經歷之歷審判決,帶出實務上常見的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不存在之確認訴訟,運作上仍會發現判決有所違誤之情形。李老師對於此些問題羅列出三大爭點,並深入說明法律從業者該注意之處,讓讀者更加釐清家事事件法之運用,同時也點出現行法之缺失,輔以比較法供讀者參酌。 1.本案事實 甲父、乙母二人婚後生A女,乙另於民國53年私自抱養B男,並持偽造之出生證明前往戶政事務所,將B登記為其與甲二人之長子,甲、乙二人分別於99年11月12日、105年8月4日死亡,乙生前以B對伊有虐待侮辱情事,於105年4月27日,對提起:
聲明一、甲與B間自然血親親子關係不存在。 聲明二、乙與B間自然血親親子關係不存在。 聲明三、乙與B間收養關係應予終止。 乙死亡後,由A聲明承受訴訟,臺北地院為第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B於108年7月29日另向臺北地院,以A為被告,提起確認其與甲、乙二人間收養關係存在之訴。 2.爭點
(1)「自然血親親子關係」是否為確認訴訟之標的?
(2)「親子關係」與「收養關係」是否為不同訴訟類型? (3)確認親子關係訴訟是否有「除斥期間」之適用? 3.判決理由
(1)臺北地方法院
程序上
原告乙死亡後,聲明一及二確認親子關係部分,得為A承受訴訟;聲明三則依照家事事件法之規定視為終結,無法由A承受訴訟。 實體上 聲明一→A敗訴判決 甲於99年11月12日死亡,乙遲至105年4月27日始提起聲明一之訴訟,已逾越家事事件法第64條第2及3項關於「否認子女之訴」1年或2年之除斥期間,雖仍有可認為有確認利益,但基於身分關係安定性原則,逾越期間而提起應屬權利濫用且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 聲明二→A勝訴判決 B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親子鑑定,法院審酌證據與證人之證述,認A主張有理由。 聲明三→訴訟終結,未裁判,且當事人未上訴,此部分確定。 (2)臺灣高等法院原審 聲明一→廢棄原審判決,改判A勝訴
法院認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不屬於民法1063第2項及家事事件法第64條第1及2項規定的否認子女之訴;縱除斥期間經過後,仍得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聲明二、維持原審判決 (3)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109台上字725號)★ 民事訴訟法第247條:
Ⅰ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確認證書真偽或為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亦同。 Ⅱ前項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以原告不能提起他訴訟者為限。 (Ⅲ前項情形,如得利用同一訴訟程序提起他訴訟者,審判長應闡明之;原告因而為訴之變更或追加時,不受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之限制。)
(4)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
聲明一、二→A遭駁回
(5)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
4.簡評
(1)法律關係與基礎事實 →爭點一「自然血親親子關係」是否為確認訴訟之標的? (2)親子關係與收養關係 →爭點二「親子關係」與「收養關係」是否為不同訴訟類型? (3)確認親子關係訴訟是否有「除斥期間」之適用★ →爭點三 確認訴訟有無提訴期間之限制? 透過本件歷審判決,李老師提出看似平常無奇之規定或早已確定之實務見解,至今仍會有不經意之為無裁判出現;並於本文簡評中點出各爭點該注意之細項,提供給實務工作者參酌避免失誤。 完整文章導讀:請至【月旦知識庫】檢索下載《公寓大廈停車位之實務問題》。 延伸閱讀1. 書籍‧ 家事事件法逐條解析/郭欽銘,元照出版三版,2022年6月 2. 雜誌/文章‧ 更行起訴之禁止——最高法院一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四一號民事判決/曾品傑,裁判解讀:民事法2022卷12期 ‧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之血緣真實及其證明問題──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家上字第269號判決評析/林玠鋒,裁判時報117期,2022年3月 ‧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最高法院一○九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八九號民事判決/曾品傑,裁判解讀:民事法2021卷2期 ‧ 與談「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之血緣真實及其證明問題──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家上字第269號判決評析」/邱璿如,月旦律評1期,2022年4月 ‧ 淺談「親子訴訟與血緣鑑定之實務問題」──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家上字第269號判決/游悅晨,月旦律評5期,2022年8月 ‧ 親子關係之決定──自婚生推定及認領之比較一探血緣與意思之角力/李莉苓,月旦法學雜誌267期,2017 年 8 月 ‧ 否認子女之訴與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700號民事判決/林秀雄,裁判時報61期,2017年7月 3. 影音‧ 家事法爭議問題研討(系列講座)/沈冠伶、許士宦 等,月旦品評家。 ‧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家上字第269號─確認親子關係事件民事判決評析/李彥文、許金釵 等,月旦品評家,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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