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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4/09/26
司法聯盟鏈與數位證據──寫給法律實務工作者的簡介


摘要
  「司法聯盟鏈」是由法務部、司法院、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與內政部警政署等5個司法機關共同建立的科技平台,目的是要從數位證據的角度,打造「可信任之司法存證及驗證機制」。司法聯盟鏈最早於2021年對外發表概念驗證結果,2022年完成系統初期建置並對外公開制度目標為「司法案件從證物搜查、到檢察官偵查、甚至到法官審判的流程,都可以運用區塊鏈解決數位證據監管面臨到的『證據同一』與『證物保管制度』的議題」。




本文目次
壹、 概說:國家級的數位證據金庫
貳、技術原理:區塊鏈的哈希值
參、證據法則:司法聯盟鏈與驗真法則
肆、代結論:對於律師業界加入的期待


本文試讀
壹、概說:國家級的數位證據金庫
  「司法聯盟鏈」是由法務部、司法院、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與內政部警政署等5個司法機關共同建立的科技平台,目的是要從數位證據的角度,打造「可信任之司法存證及驗證機制」 。司法聯盟鏈最早於2021年對外發表概念驗證結果,2022年完成系統初期建置並對外公開制度目標為「司法案件從證物搜查、到檢察官偵查、甚至到法官審判的流程,都可以運用區塊鏈解決數位證據監管面臨到的『證據同一』與『證物保管制度』的議題」 。經過在2023年於臺北、桃園、臺中等3個區域的檢、警、調(查局)到審判法院的試辦、訓練與推廣,司法聯盟鏈已經在2024年4月1日正式於全國啟用。
  白話的說,「司法聯盟鏈」要建立的是一個「國家級數位證據金庫」。在這個證據金庫中放入的數位證據,可以確保其取出運用時,處於和放入時完全相同的「狀態」。這對於容易遭到複製與增刪修改,且複製時無差異、增刪修改又無痕跡的數位證據來說,是能夠確保沒有被「動過手腳」的國家級利器。
  無論是在法庭上攻防,或是在仲裁、調解、和解等其他紛爭解決機制中,只要一方當事人提出了「數位資訊」作為依據,其真實性與同一性經常遭到對方質疑。而法官、仲裁人、調解委員、甚至鑑定專家,都很難判斷數位資訊之真偽 。然而只要該項數位資訊曾經在「司法聯盟鏈」上進行存證,其後無論是要在訴訟上或其他紛爭解決機制中使用此項數位資訊作為證據,即無人能夠爭執其中資訊(包括製作日期)遭到竄改或偽、變造 。換言之,司法聯盟鏈可以幫助當事人順利使用數位資訊舉證,也讓法官、仲裁人、調解委員有明確的判斷依據。
  對於這項嶄新的司法科技應用,許多法律實務工作者尚未充分瞭解其運作原理與重要性。鑑於本次專題已邀請了數位科技領域的專家參與寫作,本文以下從「法律人」的觀點,簡介司法聯盟鏈的技術原理、其與證據法則的關係、為何具備定紛止爭的機能,以及對於法律執業生態造成的影響。

貳、 技術原理:區塊鏈的哈希值
  司法聯盟鏈的技術本質,來自於「區塊鏈」(blockchain)科技的應用。區塊鏈作為一種儲存數位資料的科技手段,概念起源於1990年代,並於2005年衍生出製作「數位時間戳記」(digital timestamp)以及「數位公證」(digital notary)的功能。亦即在數位資料(例如交易紀錄)創造、轉移或消滅的當下,透過密碼學技術,為每一項資料變動的狀態,自動打上一個時間或公證的簽證,以確定某一項數位資料「在某個特定的時間點,具有某些特定內容」(或說處於特定的狀態)。
  時至2008年,由於比特幣(Bitcoin)的演算法發表、數位貨幣在社會生活中日漸普及,作為數位貨幣基礎技術的區塊鏈,因此獲得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開始在數位貨幣以外的各種領域,尋找應用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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