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購書服務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sitemap 

元照

高級檢索

新書閱讀

研討會新訊

 看更多2023講座紀要
發佈日期:2023/02/20
不法行為之所得課稅

主講:柯格鐘 教授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中心主任


  本講座介紹關於不法行為是否與應否予以課稅的理論基礎,而如果真要課稅實務上又要如何計算其所得額,稽徵機關又要如何實際查核,以及不法行為所得之課稅跟刑事法之不法利得沒收,兩者彼此間的關係。

1.不法行為所得是否具有「可稅性」

  現行兩號解釋函令(「直接稅處26年4月21日處第203號訓令」及「財政部49台財稅發第3897號函」)皆認為不正當營業行為本屬取締範圍,故不在課徵所得稅的範疇,但是不正當營業行為或是不法行為所得是否真無法對其課稅(不具可稅性)?
  針對不法行為所得是否具有可稅性此一議題,目前實務與學說界較少討論、著力較淺。普遍的法律思維邏輯認為:「不法行為即應加以取締,不應使其繼續發生,若對其課稅,反而使人產生國家認定其行為具有合法性的錯覺」。但是柯教授認為上述邏輯可能有謬誤之處,柯教授以稅捐中立性、量能課稅原則等稅法原則,並引用美國法及德國法的見解來佐證,最後提出個人見解提供稅捐實務參考。

2.不法行為所得額之計算

  實務上碰到的計算難題,若不法行為所得具有可稅性,則下一層次的問題是不法行為的「所得額」應如何計算?所得額的計算涉及收入額、成本費用額及盈餘與虧損額等項目,稽徵機關要如何實際查核?沾染不法之成本支出是否得列入成本費用之中?
  講座中介紹財務會計及稅務會計等觀念比較,並以數個實務案例來進行不法行為所得額計算、沾染不法之成本支出與行政機關查核調查之探討。

3.不法行為之所得查核與納稅人的申報義務

  稅捐稽徵人員基於「稅捐稽徵法」負有守密義務,但「刑事訴訟法」亦規範公務員負有犯罪告發義務,在二法的定義務間發生衝突,在實務上如何調整與權衡?
  柯教授以假設案例進行講解,並引用德國法的見解提供參考。

4.刑法沒收新制之合憲性問題

  以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8號判決)為主軸,探討不法行為之所得在刑法沒收與稅捐法中之競合、總額原則與相對淨額原則之採擇、計算標準、發動順序等議題,並提出實務最佳作法供稅捐實務參考。

  柯教授在講座中以電影、藝人案例與多項近期新聞時事作為案例探討,讓大家可以快速、接地氣地進入稅法領域。並與現場讀者進行互動交流,讀者提出刑法沒收的中性成本支出計算與稅捐法的成本計算之異同?柯教授現場提示實務最佳作法供讀者參考。


關鍵詞: 不法行為可稅性申報義務競合總額原則、 相對淨額原則


書籍推薦 more

影音推薦 more


延伸閱讀 


 看更多2023講座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