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身分之殤到待遇給予:醫學專碩規培生勞動權益之保障(醫法新論)

文章發表:2025/08/06

孫國平、儲欣然

壹、問題的提出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下稱規培)是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培養合格的臨床醫師。根據2013年國家衛計委發布的「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規培生主要分為三類:「單位人」由醫院委派;「社會人」自主選擇規培;「專碩生」為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三年學習期與規培期並軌,畢業後獲得規培合格證、碩士學位證、學歷證和執業醫師資格證,即「四證合一」。另外,學術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與專碩生不同,尚未與規培並軌培養,只能在碩士畢業之後才能夠規培,在校期間的主要任務是上課與做實驗學術等。因此本文所稱「專碩規培生」是指在校規培生。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10年來,雖培養大量醫學人才,但規培生工作強度大、待遇差等問題備受爭議。近年來,多起規培生自殺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勞動權益、身心健康及待遇問題成為討論焦點。2015至2024年,全國多地發生專碩規培生自殺事件,引發公眾反思,凸顯規培制度亟待優化。(見表1)。

表1 2015-2024年部分規培事故

規培生勞動保護不足、權益分配不公、身心健康保障缺失等問題,核心在於其身分模糊。其既是學生,又是醫院的重要勞動力,卻未享有正式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導致無法獲得最低工資、合理工時、休假和社保保障,且「同工不同酬」現象嚴重。此外,規培生普遍超時工作,許多基地要求每週培訓不少於60小時,遠超法定工作時長。由於法律未明確支持規培生的工傷認定,他們在規培期間受傷或死亡往往得不到合理賠償。

根據「指導意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屬於學生身分,受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管理,享受研究生待遇,而委培生和社培生已融入社會,歸衛健委管理。這種管理歸屬差異導致醫院難以統一待遇標準。2019年「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633號提案答覆」中曾提出「逐步完善研究生待遇保障機制」。但現實中規培生的處境不但未改善,反而趨於惡化。

規培制度起源於19世紀德國,完善於20世紀的美國。為何該制度在大陸地區卻出現「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的現象?核心問題在於制度設計導致專碩規培生身分尷尬,缺乏明確權益保障。據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企業應保障實習生和學徒的基本勞動權益並支付報酬。專碩規培生應享有與正式勞動者類似的勞動待遇,法理基礎和現實必要性何在?域外住院醫師規培制度有何鏡鑑之做法?如何將域外有益之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做出本土化改造?此類問題關涉我國未來專碩規培生制度的良性發展和專碩規培生的身心健康,殊值探討。

貳、比較法視野下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

對於住院醫師的身分屬於雇員還是學生的爭論並非我國獨有,住院醫師在域外發展成熟,但實踐中關於住院醫師的權益保障問題也引發了對其身分的討論。不過相較於我國,域外住院醫師有關工作時間和待遇之規範更加完善可資我國借鑑。

一、美國住院醫師從身分之爭走向權利本位

多年來,美國司法實踐中圍繞住院醫師是學生還是雇員爭論不斷,涉及其是否享有公平工資、合理工作時間和安全保障等雇員權利。1976年,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認定住院醫師主要從事學術活動,不屬於雇員,而麻塞諸塞(Massachusetts)州勞工關係委員會則認為其與醫院存在財務關係,屬雇員。1991年Ezekwo案承認住院醫師兼具學術與雇傭關係。1999年波士頓醫療中心案進一步確認其為國家勞動關係法下的「員工」,但仍保留學生身分。美國最高法院在梅奧醫學教育案中裁定住院醫師為全職雇員,不免工資稅。Mercy天主教醫療中心案則承認其雙重身分,即既受教育法約束,也可能是雇員。2024年3月21日邁阿密穀醫院案中,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再次認定住院醫師培訓是教育與就業的結合體,表明該爭議仍未解決。批評者認為,法院仍停留在「學生」與「雇員」的傳統劃分,未能理解住院醫師作為醫療隊伍核心成員的現實,其應享有相應的權利保障。總之,美國長期實踐尚無法確定住院醫師的身分,而在較為特殊的規培制度之下,更應當走出「學生還是雇員」的理論旋渦,將討論集中在如何保障該群體的權利中去。

二、規制工時與住院醫師權益保障之域外經驗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幾乎是全世界各地醫學生的必經之路,培訓醫師的工作強度始終處於較高水準,住院醫生的工作時間常超過其他行業的標準。有證據表明,輪班超過16小時而導致睡眠不足等問題對護理的品質和安全有負面影響。

在美國規培歷史上,Libby Zion案促成了美國住院醫師工時改革,揭示了過度工作與監管缺失的問題。2003年美國畢業後醫學教育認證委員會(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ACGME)推行全國性改革,規定住院醫師每週最多工作80小時,輪班後至少休息10小時,單次輪班不超24小時,且24小時後不得接管新患者。在亞洲,2015年韓國「住院醫師法」實施後,工時下降,改善了住院醫師的學習工作環境。

各國通常通過限制工作時間緩解住院醫師的高壓環境,主要策略包括:限制輪班時長、增加休息時間、減少夜班頻次、調整夜班機制、限制週工作時間。此外,確保住院醫生工作時間限制需有效監督和執行。在愛爾蘭和英格蘭,健康與安全執行署接收投訴,醫院院長每月提交合規報告。荷蘭、斯洛維尼亞和美國通過定期審計監督執行情況。美國ACGME執法力度較強,26個住院醫師審查委員會負責監管,調查顯示24.8%的專案存在超時工作問題,ACGME正深入調查違規情況。加拿大住院醫生工會也積極受理投訴,保障住院醫生工作權益。除了對工作時間嚴格管控,在美國,住院醫師薪資足以保障生活。2020年,美國約近14萬名住院醫師,平均年薪約6萬美元,高於全國平均工資。正是這些制度的綜合運行,保障了美國規培制度的成功......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104期:尋找急診室的春天  訂閱優惠


月旦品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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