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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本件交通事故肇事者(被告Y1)行駛車輛時未注意前方,導致車輛衝向對向車道後與被害者A(當時63歲)的車輛正面相撞,A遭受頸部挫傷、頭胸部撞擊等重傷,入院B、C兩醫院接受治療,於住院期間不幸再發生消化道出血,並疑因延誤治療
2024/09/09
原告X為患者A(死亡時85歲)的繼承人,主張因被告醫院未能及早發現A的大腸癌,又怠於對癌症的追蹤觀察,延誤治療導致A因大腸癌轉移至肝臟死亡,以醫院負責人Y為被告,提出基於診療契約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訴訟
2024/06/03
產婦原告X1在被告Y經營的醫院接受A醫師接生,因胎盤早期剝離,造成新生兒原告X3腦性麻痺等嚴重後遺症。X1、產婦夫原告X2及X3,以醫師延誤診斷及延遲進行剖腹產等,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2023/08/28
日常生活中,民眾常會對自己或親友的病痛做診療行為,例如幫忙刮痧、脹氣塗薄荷油等,這些都屬於廣義的醫療行為。為了避免未取得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行為,造成國民因其不合醫療水準之診療方法而延誤病情、傷害身體,現代化國家都對於醫事
2017/11/23
出生時為健康的6個月女嬰於2002年2月初因手腳抽搐、顫抖、突然哭泣等症狀至被告醫院多次就診,但被告醫院之醫師們卻始終
2017/09/27
原告之子D於1990年8月17日的工作中遭延展鋼材用的金屬擠壓機滾輪夾住雙手,導致雙手嚴重挫傷、傷口被機油及工作手套的纖維汙染
2017/07/26
原告為小學六年級生,因發燒、頭痛、腹痛等症狀至被告醫師之醫院就診。初診時被告僅開藥後就讓原告返家,因症狀未改善,5日後原告再度來院就診。再診時
2017/06/06
被告醫師曾任大學腫瘤免疫等科之研究所教授,涉嫌以「新免疫療法」之名目,於執業診所推銷其妻擔任負責人之藥廠所販賣之健康食品,造成本件乳癌患者延誤治療


月旦品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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