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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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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裁判時報 .絞殺性稅捐立法違憲 .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之劃設與行政救濟 .未成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負擔與有過失之責任? .遺產整體分割原則之檢討 .健康保險告知義務違反時之解除權及保險事故與義務違反間之關聯性 .侵占罪與背信罪之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性 智匯觀點 .律師執業合法範圍的再檢討 月旦時論 .關於「詐欺」及「金額未達1億元一般洗錢罪」新舊法比較適用之評析 實務法學 .刑事訴訟法類: 【編輯手札】 本期裁判時報公法部分,黃俊杰教授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擬制遺產課稅之規定為對象,討論絞殺性稅捐立法是否違憲之難題,特別針對受侵害基本權利主體範圍、稅捐立法是否逾越憲法界限、欠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遺產總額扣除之規定是否合憲等難題,進行分析,深具意義。蔡玉娟教授評析一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定,討論行政機關將當事人之礦區土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之國土計畫,當事人對於此種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之劃設能否提起行政救濟之爭議,從國土計畫之法律關係、效力作用及與區域計畫之異同等角度解析,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王怡蘋教授撰稿評析一則新近最高法院之重要判決見解,對於未成年人保護採取與過去不區分地適用民法第217條第3項之規定不同之見解,開始區分認為原則上未成年人不承擔其法定代理人與有過失之責任,但例外於未成年人之行為具有違法性等情形,則須承擔其法定代理人與有過失之責任,從我國學說及比較法上德國學說,重新檢視未成年人是否須為其法定代理人與有過失負擔責任之爭論難題。李太正教授賜稿針對兩則最高法院裁判涉及遺產整體分割原則之見解,詳細檢討最高法院長久以來將民法第1164條之遺產分割方法解為應以整個遺產為一體,並非以遺產中個別之財產為分割對象之「遺產整體分割原則」與例外,及其連動之程序法疑義。葉�ㄛw教授則撰文評論最新的最高法院見解,解析健康保險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且保險事故已發生時,保險人解除契約是否應以保險事故與義務違反間具有關聯性為要件之爭議,從保險法第64條立法修正過程、德國保險契約法文獻,討論健康保險上「事故關聯性」特別為目的性限縮之必要性,均在理論發展上具重要性。 刑事法欄位部分,陳文貴教授選擇經大法庭徵詢程序統一見解之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077號刑事判決,從變更起訴法條之判斷標準出發,評析刑法第336條第2項所定之業務侵占罪與同法第342條之背信罪,是否具有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性,或所謂訴之目的及侵害性行為內容同一性,而有刑事訴訟法第300條變更起訴法條之適用,值得參考。 在其他欄位,本期智匯觀點劉定基教授之專文「律師執業合法範圍的再檢討——憲法與新興法律領域的觀點」、月旦時論中邱忠義法官之「關於『詐欺』及『金額未達1億元一般洗錢罪』新舊法比較適用之評析——以最高法院見解為中心」,以及實務法學欄位中蘇凱平教授梳理最新刑事訴訟法之裁判見解發展,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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