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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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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期試讀】
【法學教室】 .非藥品製造業藥師不得至藥品製造業兼職之合憲性爭議/陳信安書籍影音 .固定航線貨損範圍之衡量是否包括所失利益之消極損害/饒瑞正書籍影音 【新聞法律】 【法學思維導引】 .個別性攔停措施之行政救濟/陳宗憶影音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書籍影音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該不該去新廠區報到?──淺談調職 【編輯手札】 法律問題的複雜性往往不是由單一面向思考得以解決。在本期中,多篇論文都從法律領域之交錯,提出學術與實務上對於法律問題的多面向專業性思考,讀者可細細閱讀 陳俊偉老師以「辯不在焉:『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的認定」一文,探究刑事訴訟法關於辯護人到庭辯護規定之判準以及實質有效辯護之認定標準,更從比較法觀點,論其從憲法訴訟權保障而設定了,明顯欠缺實質參與主審程序的能力的判準,此文為憲法與刑事訴訟法之交錯。 曾昭愷老師以「行政輔助人(行政助手)與職務犯罪」一文,探討職務犯罪相關規範主體的公務員範圍,論及原則上應只有依法令掌握到公職務的人,既有組織法且有作用法之依據,而不應納入行政輔助人,此文屬刑法與行政法之交錯。 李志峰老師以「牛不飲水強按頭?論受益人拒絕受益之效力」一文探討,保險法對於保險契約之受益人拒絕受益並無特別規定,應否適用民法第三人利益契約之規定,此文涉及民法與保險法之交錯。陳宗憶老師以「個別性攔停措施之行政救濟」一文,探究警察行使職權具體的個別性攔停措施以及後續製作異議紀錄表之法律性質以及後續行政救濟途徑。實務上對於判斷兩者究屬行政處分與事實行為有不同見解,此文橫跨行政實體法與行政訴訟法之交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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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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