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令字號】財政部107.07.02台財稅字第10704578910號令
【函令內容】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油期貨交易契約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為百萬分之五,並自該公司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上市日起生效。
【函令要析】
臺灣期交所於2018年7月2日上市我國第1檔以新臺幣報價之原油商品期貨商品「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經行政院核定原油類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為百萬分之5,嗣後期交所其他原油期貨交易契約,均依上開百萬分之5之徵收率計算繳納期貨交易稅。
知識庫
- 阮瓊華,最新公告2018年4月重要法規釋示函令,月旦會計實務研究,5期,2018年5月。
- 阮瓊華,最新公告2018年5月重要法規釋示函令,月旦會計實務研究,6期,2018年6月。
- 阮瓊華,最新公告2018年6月重要法規釋示函令,月旦會計實務研究,7期,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