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配偶相互贈與 搜尋結果 土地稅法令 2019/05/17 原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規定取得之應分配土地,經配偶相互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再移轉計課土地增值稅時准減徵40%。 【函令字號】財政部107.12.19台財稅字第10700678270號令 土地稅法令 2019/02/21 原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規定取得之應分配土地,經配偶相互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再移轉計課土地增值稅時准減徵40% 【函令字號】財政部107.12.19台財稅字第10700678270號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