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損害賠償責任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4/03/15 就經濟上利益之損失可否請求國家賠償?──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11年度台上大字第1706號裁定評析 民法第184條規定:「Ⅰ.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Ⅱ.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讀懂判決:會計 2023/05/05 財報不實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再探討──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讀懂判決:會計 2020/09/11 論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報簽證不實之連帶賠償責任──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金上字第14號民事判決評析 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3項規定,會計師辦理財報等文件簽證有故意或過失,致投資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條之賠償主體為簽證會計師,其會計事務所是否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會計事務所係合夥型態,且簽證會計師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