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混淆誤認之虞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2/12/02 售後混淆理論在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的交錯──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民公上第3號判決為例 傳統商標侵權理論將商標法第68條「致相關消費者有混淆誤認之虞」的「相關消費者」定義為「直接消費者」,意即購買商品之人在購買商品當下,必須有混淆誤認商品來源的可能性。但售後混淆理論認為,直接消費者在使用商品時,若有使旁觀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