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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在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前,出售土地是免納所得稅的,房屋部分則是按照出售時之評定現值去計算交易所得課稅,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但實施房地合一後,房屋和土地出售所得都要課徵所得稅,必須計算房屋、土地全部實際獲利,並減除已課徵土地增  
2022/06/13
今(2021)年7月1日已正式上路之房地合一2.0稅制,將個人或營利事業交易持有(包括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包括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且該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主要由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房屋  
2022/05/23
政府為建全房市,不斷修正房地交易及持有之相關稅制,特別是對於房地交易資本利得之課徵,最先僅對房屋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而土地則不課徵所得稅,再過渡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銷售條例(俗稱之奢侈稅,已停徵;下稱特銷稅條例),針對交易  
2022/05/09
所得稅法中房地合一制度之目的,重點在於對短期炒作房地的人,課以更高的稅率。惟於105年房地合一1.0上路的時候,並未考量到以公司持有不動產,而直接交易股權的脫法情形,也對預售屋買賣欠缺規範。  
2021/08/30
110年7月1日施行的房地合一2.0所得法修正案,目前最爭議的問題,乃是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項前段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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