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都市更新的新課題【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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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New Issues in Urban Renewel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等,係都更條例§1所明定之立法理由,但卻因都市危老條例立法通過與施行、疫情衝擊種種因素下,土地所有權人等利害關係人思維將有所改變,涉及都市更新之相關人員須隨時代精進與調整,無能置身事外,疫情如此,老屋重建亦如是。 | |
延伸學習 |
都更方式以拆除舊屋重建最具經濟價值,但只要有人不同意就有很大的阻力。雖然都更條例在一定條件下,可不用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即可進行,但必定損及不同意者的權力。在疫情警戒情況下該如何取得多數人同意,本文從實務的觀點予以評析。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51-057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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